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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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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近年来,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问题时有发生。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举行专题集体采访。会上,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对该问题进行了回应。 “如何管好用好耕地,始终是一个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2018年以来,我们连续4年组织开展了占补平衡的核查。涉及补充耕地项目15.8万个,查出存在问题的比例平均占5.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显示,我们守住了国家确定的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也完成了国家规划所确定的2020年18.65亿亩耕地保有量的任务。”廖永林介绍说。 “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耕地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廖永林介绍了四方面具体举措: 一是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和底图,按照应保尽保、落地落图原则,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加快探索建立田长制。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 二是不断完善耕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对过去空缺现在又急需的规则要进行补充,对过去规则中只有原则性规定的要求要进行细化,对过去一些不适用、不符合当前实际的条文还要进行修正,通过补充、细化和修正使各项法律规定要更加科学、简明、可操作。 三是严格用途管制,强化执法监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现行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糖菜等农产品生产,而且明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这些规定要严格认真地执行。还要结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方面完善操作管理规定,也就是既要管“非农化”,也还要管“非粮化”问题。 四是加强耕地变化监管。要充分利用遥感和其他信息技术手段,在原来年度土地利用变化调查制度基础上,围绕真实反映耕地上利用情况变化,通过每半年一轮次的遥感监测发现问题线索,较真碰硬,在非法实质性占用耕地方面要毫不手软,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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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将严查非法实质性占用耕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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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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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近年来,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问题时有发生。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首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举行专题集体采访。会上,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司长廖永林对该问题进行了回应。 “如何管好用好耕地,始终是一个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2018年以来,我们连续4年组织开展了占补平衡的核查。涉及补充耕地项目15.8万个,查出存在问题的比例平均占5.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显示,我们守住了国家确定的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也完成了国家规划所确定的2020年18.65亿亩耕地保有量的任务。”廖永林介绍说。 “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耕地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廖永林介绍了四方面具体举措: 一是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和底图,按照应保尽保、落地落图原则,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加快探索建立田长制。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 二是不断完善耕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对过去空缺现在又急需的规则要进行补充,对过去规则中只有原则性规定的要求要进行细化,对过去一些不适用、不符合当前实际的条文还要进行修正,通过补充、细化和修正使各项法律规定要更加科学、简明、可操作。 三是严格用途管制,强化执法监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现行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糖菜等农产品生产,而且明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这些规定要严格认真地执行。还要结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方面完善操作管理规定,也就是既要管“非农化”,也还要管“非粮化”问题。 四是加强耕地变化监管。要充分利用遥感和其他信息技术手段,在原来年度土地利用变化调查制度基础上,围绕真实反映耕地上利用情况变化,通过每半年一轮次的遥感监测发现问题线索,较真碰硬,在非法实质性占用耕地方面要毫不手软,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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