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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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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杜洋
9月30日,陕西省延安市南泥湾三五九旅革命史迹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我们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听取相关意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革命文物保护检察工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近日对《法治日报》记者说,陕西检察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指引,引导干警认识到依法办好案件就是讲政治,自觉将政治素养作为第一位的业务素养。 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具体抓手,积极打造“蓝(天)青(山)绿(水)黄(土)红(革命旧址)黑(煤石油)”“六彩”公益诉讼品牌。 为深入推进“六彩”公益诉讼,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2019年以来,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三级检察机关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162次,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126次,积极争取地方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截至目前,全省各级人大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72件。 这些意见针对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调查核实权的保障,检察建议的规范、送达和监督,政府、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责任和协作机制建设,以及司法监督、宣传保障、队伍建设等都作了规定,为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借鉴在相关单行法规中单设、增设公益诉讼检察条款的立法经验,对照延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在人大制定、修订《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延安市实施〈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办法》时提出可行性的立法研究意见及具体条文建议,推动上述单行法规中设立公益诉讼条款。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渭南市人大提交了水源地保护立法建议,配合人大立法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人大立法调研,提出在《渭南市水源地保护条例》中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文,被渭南市人大采纳。 宝鸡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活动,组建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做好信息员、宣传员和监督员。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数同比增长300%,发出检察建议数同比增长100%,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也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和监督质效明显提升。 陕西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人大执法检查,着力构建“人大执法检查+公益诉讼监督”的工作格局,共同凝聚保护公益的合力,既有利于人大执法检查工作更加扎实有效,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陕西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涉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其他事项,优质高效完成相关事项办理工作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人大代表。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听证会或相关调研活动,让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充分发表意见,切身感受检察机关维护公益的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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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打造“六彩”公益诉讼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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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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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杜洋
9月30日,陕西省延安市南泥湾三五九旅革命史迹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我们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听取相关意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革命文物保护检察工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近日对《法治日报》记者说,陕西检察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指引,引导干警认识到依法办好案件就是讲政治,自觉将政治素养作为第一位的业务素养。 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具体抓手,积极打造“蓝(天)青(山)绿(水)黄(土)红(革命旧址)黑(煤石油)”“六彩”公益诉讼品牌。 为深入推进“六彩”公益诉讼,陕西省各级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2019年以来,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三级检察机关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162次,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126次,积极争取地方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截至目前,全省各级人大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72件。 这些意见针对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调查核实权的保障,检察建议的规范、送达和监督,政府、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责任和协作机制建设,以及司法监督、宣传保障、队伍建设等都作了规定,为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认真总结借鉴在相关单行法规中单设、增设公益诉讼检察条款的立法经验,对照延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在人大制定、修订《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延安市实施〈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办法》时提出可行性的立法研究意见及具体条文建议,推动上述单行法规中设立公益诉讼条款。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渭南市人大提交了水源地保护立法建议,配合人大立法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人大立法调研,提出在《渭南市水源地保护条例》中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文,被渭南市人大采纳。 宝鸡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活动,组建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做好信息员、宣传员和监督员。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数同比增长300%,发出检察建议数同比增长100%,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也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和监督质效明显提升。 陕西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人大执法检查,着力构建“人大执法检查+公益诉讼监督”的工作格局,共同凝聚保护公益的合力,既有利于人大执法检查工作更加扎实有效,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陕西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涉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其他事项,优质高效完成相关事项办理工作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人大代表。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听证会或相关调研活动,让人大代表直接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充分发表意见,切身感受检察机关维护公益的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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