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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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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
· 让减刑案件办理回归司法应有轨道
· 解放思想 积极探索检察发展新模式
· 推动重罪领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

( 2021-10-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调研
  李占国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政法工作不断取得进步的重要经验。最高人民法院把强化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今年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来抓,出台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江法院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突出数智赋能,大力建设现代化人民法庭,为浙江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更大司法贡献。
  一、把握为什么建的问题,切实增强大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人民法庭与乡村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是人民法庭的重要使命,也是人民法庭发展的重大契机。人民法庭要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中体现司法担当,以法治方式服务保障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
  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是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人民法庭处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要坚持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助推“上下贯通、县乡一体”的县域整体智治格局和“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服务保障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是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迫切需要。人民法庭离人民群众最近,处在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要不断优化布局模式,健全覆盖城乡全域的司法服务网络,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助推打造共建共享高品质生活的省域范例。
  二、解决建什么的问题,明确建设现代化人民法庭的基本要求
  建设现代化人民法庭,要以“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为牵引,切实做到“四个相统一”,实现从多办案到多服务、从重裁判到办案和化解矛盾并重、从自己单干到大家一起干、从诉前调解到指导调解转变。
  小法庭与大服务相统一。人民法庭要有大格局、大视野、大情怀,积极主动依托各方资源,汇聚各方力量,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进法庭就如同进法院”“法庭虽小提供的却是全省统一的优质诉讼服务”。
  执法办案与参与治理相统一。既要及时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又要充分发挥最接近基层的优势,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效弥合法治与自治、规则与道德、现代与乡土之间的距离,实现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活力迸发、社会进步。
  大众化与专业化相统一。既要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通俗易懂、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也要尊重审判规律,重视专业化建设,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努力做到既依法又走心,既明责又化俗,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优良传统与现代科技相统一。人民法庭要主动拥抱新科技,拓展“键对键”的现代方式,也要坚持“面对面”的传统方法,继续传承和发展好巡回审判等优良传统,坚决破除技术壁垒、数字鸿沟,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数字时代的红利。
  三、聚焦如何建的问题,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
  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持续优化人民法庭新布局。严格按照“确有需要和基本具备条件”的标准,“成熟一个、设立一个”,不断拓展人民法庭服务半径,充分激活有限资源,推动形成设置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人民法庭布局新体系。
  坚持分层分类、标杆引领,打造特色鲜明的人民法庭集群。乡村法庭要聚焦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郊法庭要面向农村、面向城市,城区法庭要打造与当地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自然禀赋、人文环境高度契合的专业化法庭。
  坚持党的领导、集聚合力,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与乡镇矛调中心紧密结合、融为一体,推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多元解纷机制,为创新基层治理赋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效。
  坚持扩权赋能、激发活力,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力和水平。把人民法庭作为深入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的试验田,健全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建立完善最低成本、最少环节、最高效率的最优诉讼流程,让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浙江法院最鲜明的标识。
  坚持强基导向、全面保障,进一步夯实现代化人民法庭发展根基。要加强组织领导、人财物保障、考核激励、履职保障等,全面落实“支部建在庭上”,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激励广大基层干警以昂扬精神状态心无旁骛干事创业。
  四、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打造现代化人民法庭金名片
  “共享法庭”是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通过现代科技手段,“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将司法服务载体和触角向村社最基层延伸,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形成涵盖镇街、村社、网格、行业协会的城乡司法服务新布局,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诉讼服务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要明确建设内容,推进“共享法庭”全覆盖。在镇街、村社两级全面设立“共享法庭”,同时向行业协会、金融、保险、仲裁、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延伸,实现基层全覆盖、资源大集成。其中镇街“共享法庭”依托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或派出所、司法所等设立,作为“共享法庭”的基本设置;村社“共享法庭”依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社区)综治工作站设立,作为“共享法庭”的基本单元;特设“共享法庭”依托行业协会、金融、保险、仲裁、调解委员会等设立,作为功能延伸、重要支撑。
  要坚持集约高效,最大限度激发“共享法庭”功能。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办公和硬件依托村社等组织的现有场地和硬件设施,不另起炉灶,实现快覆盖、广受益。“共享法庭”作为党委政府“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成为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前哨”、基层群众参与诉讼的“便捷驿站”、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养的“云上课堂”、促进“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桥头堡”。
  要加强组织领导,汇聚“共享法庭”建设强大合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形成政法委牵头、法院主推、司法行政等多部门支持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大格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谋划推进,人民法庭庭长要担负起“共享法庭”建设直接责任,加快推动“共享法庭”全域覆盖、见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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