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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管理处理好保护和发展关系
· 对课间休息时组织室外活动作出规定
· 确保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
· 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 制定公立学校非在编教师管理制度

常委会委员审议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建议
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 2021-10-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0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执法检查报告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数据详实、事例丰富、客观实在,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客观公正、重点突出,提出的意见建议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建议国务院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法律执行力度。
  对于报告指出的法律制度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执法和司法威慑力不强等问题,与会人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提升垃圾分类水平
  报告指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展明显,但还存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不平衡的问题。对此,一些委员指出,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相关制度,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何毅亭委员说,我国每年城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两亿多吨,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这个数字还会持续增加。目前分类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很多地方设立了分类垃圾箱,但混装混运、混合处置的情况还经常出现,不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也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垃圾分类热情。建议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全链条、各环节的衔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效率和水平。
  肖怀远委员说,生活垃圾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处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粗放的生产生活习惯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因地制宜,推进分类设施的规划建设,提高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能力。从硬件上逐步满足垃圾分类的需要,同时要下大力气推动社会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此外,还应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加强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营,形成绿色产业体系,促进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
  李锐委员指出,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相关制度,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线上线下协同监管
  报告指出,过度包装、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管理规定有待进一步落实。一些委员在分组审议时指出,相关部门要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
  黄志贤委员说,对于监管力度不够、过度包装屡禁不止、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增长的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因为该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反响,应尽快加以解决。
  李锐指出,相关主体要严格落实法律责任,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要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使用,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窦树华委员建议,加强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建立完善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加大新技术、循环技术的推广力度。此外,出台政策支持,降低可降解塑料的成本,加大推广力度。
压紧压实法律责任
  报告在提到“执法和司法威慑力不强”问题时指出,法律威慑力不强,执法监管能力不足,监管合力不够,司法保障有待加强。对此,一些委员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能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李学勇委员说,报告指出,依法治废的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现在这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法律规定的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依法处置违法行为的力度还不够。要依法建立实施固废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把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压紧压实,保持对固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程立峰委员指出,固废法执法力度仍需加强,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案件12.61万件,罚款额度是82.36亿元,但其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处罚占比较少,处罚额度也较少,对此,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固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高法律的执行力、威慑力。
  窦树华建议,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用足法律规定的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有力措施,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典型违法案件严惩、重惩,及时曝光,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执法联动机制,防止因职责边界不清、协同不够造成监管空白。此外,还要着力提高执法监管能力,特别是要重视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提升管理、监测、执法和技术支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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