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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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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晨
2019年12月9日,由司法部指导、全国律协主办的世界律师大会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来自12个国家部长级司法官员、5个国际律师组织和22个国家和地区律师协会负责人,以及57个国家和地区800多名嘉宾代表,围绕“科技进步与法律服务”主题进行广泛研讨交流,并举行了境外律师协会会长圆桌会议暨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约仪式,大会在推动我国律师“走出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涉外服务领域日益拓展,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为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正当权益、促进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 2019年12月,由全国律协主办的“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在广西南宁开讲。自2019年7月开始,司法部指导全国律协先后在河北、山东、安徽等地组织举办了11场“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培训涉外律师近3000名。 涉外律师业是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涉外律师业,人才是根本,是关键。 司法部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立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早在2012年,司法部就研究制定了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司法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出台相关规划,提出要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眼光和国际视野的涉外律师人才。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2017年年初,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 2017年3月,司法部召开学习贯彻《意见》座谈会指出,要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和培养纳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完善涉外律师人才库;打造涉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升级版;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发展涉外企业公司律师队伍,特别是在外向型国有企业建立公司律师队伍,为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开展投资贸易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资助我国律师参加国际律师组织活动和会议;推荐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国际仲裁机构,提升我国律师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2017年6月,“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正式建立,共有143家中外律师事务所、205名中外律师被首次纳入“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国际性、高水平的法律专业支持。 2018年4月以来,司法部积极开展涉外律师人才库建设,编印《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册》,涵盖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海商海事、金融与资本市场、跨国犯罪追逃追赃、跨境投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能源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9个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供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选聘涉外律师时参考。 在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司法部出台支持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计划,举行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实施涉外法律专业学历教育计划,会同教育部在北京大学等15所高校部署实施“法律硕士专业(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完成首批589名涉外律师方向法律硕士招生工作;实施涉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培养计划,已在有关高校举办8期培训班,共培训800名涉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举办全国涉外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和11期“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培训涉外律师近3000名……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也通过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立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初步形成了基础业务教育、后备人才培养、高端人才选拔的梯次进阶工作格局。 上海市通过建设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基地、设立涉外律师培训基金等方式培养和壮大涉外律师人才队伍。2019年,上海涉外律师培训计划——“领航计划”已开设“跨境并购”与“跨境争议解决”两个主题班,培训涉外律师50名;2020年起,上海律协计划支持律师赴国外进行涉外业务短期培训,每年选拔20名至40名律师,到2022年底预计完成培训60人至120人。 2017年至2019年,广东省充分发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职能作用,借助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等平台资源,采取“境内+境外+线上”“大班+小班”等培训模式,举办涉外律师人才业务培训班,大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专业能力和水平。 浙江省实施反倾销法律人才培训工程,完成了100名反倾销律师人才的专业化培训,并从中再选拔30名律师赴国外进行半年培训和实习。浙江省司法厅还向省人事厅推荐优秀律师,集中选拔和考核后的优秀人才由政府组织参加国外为期3个月学习培训。 在做好涉外律师人才储备和培养的同时,积极搭建世界各国律师交流合作国际平台,支持我国律师参加国际律师组织活动和会议,推荐更多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到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国际仲裁机构任职,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影响力。 搭建交流平台,讲好中国律师故事 今年4月,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30届年会在上海成功举办,会议以“世界经济贸易规则变革与法律行业的机遇和挑战”为主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余名嘉宾代表参加会议。这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我国法治建设成就,推动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建设,推动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逐步提升和中国律师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中国律师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律师的身影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国际律师组织举办的各类会议上。同时,积极搭建世界各国律师交流合作国际平台,向国际律师行业宣传中国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成就,努力讲好“中国律师故事”。 2019年12月8日,在世界律师大会召开前一天,“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大会在广州召开,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85个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和律师个人成为联盟创始会员。“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联盟实体化运作,推动成立西安中心、广州中心和成都中心,目前联盟会员已发展到1700多名,包括来自五大洲54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和律师个人。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活动。 北京市不断加强与国(境)外律师同行的交流合作,先后与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律师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定期互访交流机制。 上海市多角度、多层次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已分别与多个国家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合作,签订友好合作协议,每年有计划地组团参加国际律师联盟、环太律协、亚太法协等国际律师会议、开展定期互访、鼓励和选派律师在国际研讨会和论坛上进行发言等多种形式开展交流合作。 广东省成立全国首个境外法律查明平台——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和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开发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和粤港澳律师人才网,积极搭建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涉外法律服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举办两届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 江苏省作为开放型经济大省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交汇点,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十分旺盛。2020年11月,江苏省司法厅在首批建成的7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推动新建9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初步形成覆盖“一带一路”主要区域的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 加强交流合作,增强我国律师国际竞争力 律师行业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法律服务对外交流合作更加深入,进一步提升中国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在“请进来”方面,早在1992年,我国就启动了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和内地设立办事处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围绕服务国家大局,司法部积极推动法律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发展迅速。 截至2020年年底,已有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234家律师事务所设立300家驻华(内地、大陆)代表机构,其中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217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69家,台湾律师事务所驻大陆代表机构14家,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建立了15家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有7家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代表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 在“走出去”方面,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务,参与企业涉外商事交易的尽职调查,开展风险评估、防范与控制,协助中国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和维护权益机制,防范法律风险;拓展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做好涉外诉讼、仲裁代理工作,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 同时,鼓励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共150多家,为维护我国企业、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律师行业积极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投资风险;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在相关领域开展务实交流与合作;在执业活动中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向有关国家和地区宣传我国法律制度,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法律制度的了解和认知。 组织来自81个国家和地区的290余家律师事务所、390余名律师,历时4年编写出版了四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全面介绍8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情况,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参考。 在业务领域方面,我国律师积极参与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外知识产权争议、境外投融资等法律事务,努力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自贸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市编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律环境分析和法律风险评估报告,为中国企业融入全球经济、海外投资提供重要参考。 广东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大湾区和示范区“双区”建设,专门制定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和服务;积极推动与商务、国资等部门工作协调,组织律师进驻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积极发挥全省涉外律师在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中的作用。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围绕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司法部将进一步建设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稳步推进法律服务业开放,努力做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中国律师的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更好地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正当权益,为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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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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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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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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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晨
2019年12月9日,由司法部指导、全国律协主办的世界律师大会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来自12个国家部长级司法官员、5个国际律师组织和22个国家和地区律师协会负责人,以及57个国家和地区800多名嘉宾代表,围绕“科技进步与法律服务”主题进行广泛研讨交流,并举行了境外律师协会会长圆桌会议暨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约仪式,大会在推动我国律师“走出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涉外服务领域日益拓展,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为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正当权益、促进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 2019年12月,由全国律协主办的“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在广西南宁开讲。自2019年7月开始,司法部指导全国律协先后在河北、山东、安徽等地组织举办了11场“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培训涉外律师近3000名。 涉外律师业是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涉外律师业,人才是根本,是关键。 司法部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立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早在2012年,司法部就研究制定了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司法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出台相关规划,提出要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眼光和国际视野的涉外律师人才。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2017年年初,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 2017年3月,司法部召开学习贯彻《意见》座谈会指出,要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和培养纳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完善涉外律师人才库;打造涉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升级版;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发展涉外企业公司律师队伍,特别是在外向型国有企业建立公司律师队伍,为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开展投资贸易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同时资助我国律师参加国际律师组织活动和会议;推荐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国际仲裁机构,提升我国律师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2017年6月,“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正式建立,共有143家中外律师事务所、205名中外律师被首次纳入“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国际性、高水平的法律专业支持。 2018年4月以来,司法部积极开展涉外律师人才库建设,编印《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册》,涵盖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海商海事、金融与资本市场、跨国犯罪追逃追赃、跨境投资、民商事诉讼与仲裁、能源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9个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供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选聘涉外律师时参考。 在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司法部出台支持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计划,举行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实施涉外法律专业学历教育计划,会同教育部在北京大学等15所高校部署实施“法律硕士专业(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完成首批589名涉外律师方向法律硕士招生工作;实施涉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培养计划,已在有关高校举办8期培训班,共培训800名涉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举办全国涉外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和11期“涉外法律服务大讲堂”,培训涉外律师近3000名……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也通过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立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初步形成了基础业务教育、后备人才培养、高端人才选拔的梯次进阶工作格局。 上海市通过建设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基地、设立涉外律师培训基金等方式培养和壮大涉外律师人才队伍。2019年,上海涉外律师培训计划——“领航计划”已开设“跨境并购”与“跨境争议解决”两个主题班,培训涉外律师50名;2020年起,上海律协计划支持律师赴国外进行涉外业务短期培训,每年选拔20名至40名律师,到2022年底预计完成培训60人至120人。 2017年至2019年,广东省充分发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职能作用,借助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等平台资源,采取“境内+境外+线上”“大班+小班”等培训模式,举办涉外律师人才业务培训班,大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专业能力和水平。 浙江省实施反倾销法律人才培训工程,完成了100名反倾销律师人才的专业化培训,并从中再选拔30名律师赴国外进行半年培训和实习。浙江省司法厅还向省人事厅推荐优秀律师,集中选拔和考核后的优秀人才由政府组织参加国外为期3个月学习培训。 在做好涉外律师人才储备和培养的同时,积极搭建世界各国律师交流合作国际平台,支持我国律师参加国际律师组织活动和会议,推荐更多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到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国际仲裁机构任职,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影响力。 搭建交流平台,讲好中国律师故事 今年4月,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30届年会在上海成功举办,会议以“世界经济贸易规则变革与法律行业的机遇和挑战”为主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余名嘉宾代表参加会议。这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我国法治建设成就,推动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建设,推动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逐步提升和中国律师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中国律师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律师的身影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国际律师组织举办的各类会议上。同时,积极搭建世界各国律师交流合作国际平台,向国际律师行业宣传中国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成就,努力讲好“中国律师故事”。 2019年12月8日,在世界律师大会召开前一天,“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大会在广州召开,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85个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和律师个人成为联盟创始会员。“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联盟实体化运作,推动成立西安中心、广州中心和成都中心,目前联盟会员已发展到1700多名,包括来自五大洲54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和律师个人。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活动。 北京市不断加强与国(境)外律师同行的交流合作,先后与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律师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定期互访交流机制。 上海市多角度、多层次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已分别与多个国家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合作,签订友好合作协议,每年有计划地组团参加国际律师联盟、环太律协、亚太法协等国际律师会议、开展定期互访、鼓励和选派律师在国际研讨会和论坛上进行发言等多种形式开展交流合作。 广东省成立全国首个境外法律查明平台——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和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开发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和粤港澳律师人才网,积极搭建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涉外法律服务;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举办两届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 江苏省作为开放型经济大省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交汇点,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十分旺盛。2020年11月,江苏省司法厅在首批建成的7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推动新建9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初步形成覆盖“一带一路”主要区域的海外法律服务站点布局。 加强交流合作,增强我国律师国际竞争力 律师行业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法律服务对外交流合作更加深入,进一步提升中国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在“请进来”方面,早在1992年,我国就启动了外国和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和内地设立办事处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围绕服务国家大局,司法部积极推动法律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发展迅速。 截至2020年年底,已有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234家律师事务所设立300家驻华(内地、大陆)代表机构,其中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217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69家,台湾律师事务所驻大陆代表机构14家,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建立了15家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有7家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代表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 在“走出去”方面,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参与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务,参与企业涉外商事交易的尽职调查,开展风险评估、防范与控制,协助中国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和维护权益机制,防范法律风险;拓展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做好涉外诉讼、仲裁代理工作,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 同时,鼓励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共150多家,为维护我国企业、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律师行业积极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投资风险;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在相关领域开展务实交流与合作;在执业活动中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向有关国家和地区宣传我国法律制度,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法律制度的了解和认知。 组织来自81个国家和地区的290余家律师事务所、390余名律师,历时4年编写出版了四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全面介绍81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情况,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参考。 在业务领域方面,我国律师积极参与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外知识产权争议、境外投融资等法律事务,努力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自贸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市编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法律环境分析和法律风险评估报告,为中国企业融入全球经济、海外投资提供重要参考。 广东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大湾区和示范区“双区”建设,专门制定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和服务;积极推动与商务、国资等部门工作协调,组织律师进驻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积极发挥全省涉外律师在重大涉外经贸活动中的作用。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围绕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司法部将进一步建设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稳步推进法律服务业开放,努力做到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到哪里,中国律师的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更好地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正当权益,为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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