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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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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检察建议的“后半篇”文章

( 2021-10-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解读
  □ 杜永清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重视检察建议作用的发挥,提高站位,创新思路,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持续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通过审查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发现问题,或通过接受举报,调查核实公益诉讼线索,对发现案件反映出来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敏锐抓住案发地区、案发部门管理上的漏洞,实事求是地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执法司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这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有针对性地拟写出检察建议,这只是完成了依法履行监督工作的“前半篇”文章。做好对检察建议的现场宣告送达、督促回访、宣传跟进等才是搞好了检察建议的“后半篇”文章。
  检察建议的现场宣告送达是引起接受检察建议单位重视的重要环节。此种方式的送达与书面送达不同,是由办案检察官向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当面宣读检察建议书,并进行示证、说理,听取被建议单位负责人意见,同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人员参加的活动。送达仪式上,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被接受,被建议单位领导的当场承诺都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基础。笔者所在的检察院到被建议单位回访核实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所涉及文物保护工作推进顺利,效果明显,检察建议引起了被建议单位领导的重视,后续工作推进顺利。
  对检察建议的督促回访是巩固落实检察建议成果的有效手段。积极督促和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的内容,也是检察建议发出后的重要工作。可以采取询问、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进行,协助有关单位将检察建议的内容落到实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可以打电话了解整改过程、现场指导、商请其上级单位关注解决问题。被建议单位整改后按期作出书面回复后,检察官要及时回访,到被建议单位查看,核实对检察建议内容认真整改还是简单应付,是全面落实还是部分整改,做到心中有数,有始有终。
  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让被建议单位做到堵塞漏洞、履职尽责、完善管理才是目的。检察建议的最佳效果是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引领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开展工作不是给哪家单位“挑刺”,也不是与哪家单位“过不去”,而是依法履职的方式。只要被建议单位认真对待、整改到位就达到了目的。因此,对整改到位的被建议单位,可以通过宣传跟进促进双赢多赢。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让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公众满意度。
(作者单位: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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