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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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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王立灼:本院受理王云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1041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牤牛营子法庭203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马洪英:本院受理刘震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10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牤牛营子法庭203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赵兴华、崔宝顺:本院受理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本案与本院正在审理的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策、教巍彤追偿权纠纷一案,法律关系、基本事实相同,两案可以合并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4民初6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林晶、田金龙、张兵:本院受理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本案与本院正在审理的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策、教巍彤追偿权纠纷一案,法律关系、基本事实相同,两案可以合并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4民初6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顾千、李廷宇、于华:本院受理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本案与本院正在审理的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策、教巍彤追偿权纠纷一案,法律关系、基本事实相同,两案可以合并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4民初67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杜大军:本院受理黄剑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81民初3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黄朝熊:本院受理刘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81民初3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朱秀峰:本院受理了唐珊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蔡道宏、俞惊雷:原告查从荣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开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窦祖平、刘琼:原审原告罗乃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再10号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常云成:本院受理原告孙亚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1民初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的主要内容:不准予原告孙亚红与被告常云成离婚。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孙亚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刘鹏:本院受理原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吕立:本院受理原告糜祖平诉被告东莞市百鞍钢构工程有限公司、苏倍君、梅德龙,第三人吕立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糜祖平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格子公寓管理(无锡)有限公司、翟海洋:本院受理陆中其、陆佳惠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杨耀成:本院受理原告赵文保与被告杨耀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5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闵长松:本院审理原告李秋敏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阮惠隆:本院受理江苏优速车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2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叶方顺、朱晓燕、叶升妙、叶根法: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荆支行与被告叶方顺、朱晓燕、叶升妙、叶根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40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翁领银、高菊飞、翁良国: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荆支行与被告翁领银、高菊飞、翁良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40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曹学军:本院受理王功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982民初46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张福良、李术英:本院对原告杨玉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23民初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 唐庆军、师彦文:上诉人翟春兰因不服(2021)冀1127民初332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扬:本院受理孟小湘诉你为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武强县人民法院 余茂菊、余承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与余茂菊、余承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24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燕飞:本院受理天津竹苞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4民初7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杨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袁西英:本院受理天津市国环供热有限公司诉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4民初6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杨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李定平:本院受理肖成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684民初15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潘兴桥、张小杰:本院受理赵丽敏诉被告潘兴桥、张小杰民间借贷纠纷(2021)辽0304民初260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2021)辽0304执1174号申请执行人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天、史义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司法评估摇号,本院依法委托辽宁四合正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及郑天名下位于鞍山市铁东区景子街2号楼5层及鞍山市铁东区五道街62栋5层(产籍号分别为:1-28-231-2051、1-28-231-3051)的两处房产进行评估,现已出具评估报告,两处房产评估价值分别为67.72万元、71.98万元,总价值为139.7万元。现本院将依法向被执行人郑天送达《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及《司法拍卖裁定书》,限被执行人郑天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及《司法拍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被执行人郑天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送达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2021)吉0192民初1864号 曲艳侠、赵秀峰:本院受理原告胡晓飞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为:1、判令曲艳侠、赵秀峰返还原告代偿款人民币730334.5元及利息(自2016年8月8日-2019年8月20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判令曲艳侠、赵秀峰给付原告违约金183327.6元。3.诉讼费、保全费等由曲艳侠、赵秀峰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领取提存款公告 致郝金丽:北京万容天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将应退还给你方的租金款人民币369367元提存至我处。我处依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已将上述款项人民币369367元及孳息划转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 北京市精诚公证处 2021年10月22日 领取提存款公告 致李文才:北京万容天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将应退还给你方的租金款人民币298350元提存至我处。你方应及时到我处领取提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你方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2021年8月30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北京市精诚公证处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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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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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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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王立灼:本院受理王云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1041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牤牛营子法庭203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马洪英:本院受理刘震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10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牤牛营子法庭203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赵兴华、崔宝顺:本院受理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本案与本院正在审理的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策、教巍彤追偿权纠纷一案,法律关系、基本事实相同,两案可以合并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4民初6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林晶、田金龙、张兵:本院受理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本案与本院正在审理的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策、教巍彤追偿权纠纷一案,法律关系、基本事实相同,两案可以合并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4民初6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顾千、李廷宇、于华:本院受理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本案与本院正在审理的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策、教巍彤追偿权纠纷一案,法律关系、基本事实相同,两案可以合并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4民初67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杜大军:本院受理黄剑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81民初3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黄朝熊:本院受理刘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281民初3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朱秀峰:本院受理了唐珊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蔡道宏、俞惊雷:原告查从荣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开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窦祖平、刘琼:原审原告罗乃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再10号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常云成:本院受理原告孙亚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1民初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的主要内容:不准予原告孙亚红与被告常云成离婚。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孙亚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刘鹏:本院受理原告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吕立:本院受理原告糜祖平诉被告东莞市百鞍钢构工程有限公司、苏倍君、梅德龙,第三人吕立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糜祖平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格子公寓管理(无锡)有限公司、翟海洋:本院受理陆中其、陆佳惠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杨耀成:本院受理原告赵文保与被告杨耀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5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闵长松:本院审理原告李秋敏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阮惠隆:本院受理江苏优速车业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2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叶方顺、朱晓燕、叶升妙、叶根法: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荆支行与被告叶方顺、朱晓燕、叶升妙、叶根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40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翁领银、高菊飞、翁良国: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荆支行与被告翁领银、高菊飞、翁良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40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曹学军:本院受理王功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982民初46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张福良、李术英:本院对原告杨玉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23民初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 唐庆军、师彦文:上诉人翟春兰因不服(2021)冀1127民初332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扬:本院受理孟小湘诉你为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武强县人民法院 余茂菊、余承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与余茂菊、余承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24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燕飞:本院受理天津竹苞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4民初7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杨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袁西英:本院受理天津市国环供热有限公司诉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14民初66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杨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李定平:本院受理肖成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684民初15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潘兴桥、张小杰:本院受理赵丽敏诉被告潘兴桥、张小杰民间借贷纠纷(2021)辽0304民初260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2021)辽0304执1174号申请执行人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天、史义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司法评估摇号,本院依法委托辽宁四合正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及郑天名下位于鞍山市铁东区景子街2号楼5层及鞍山市铁东区五道街62栋5层(产籍号分别为:1-28-231-2051、1-28-231-3051)的两处房产进行评估,现已出具评估报告,两处房产评估价值分别为67.72万元、71.98万元,总价值为139.7万元。现本院将依法向被执行人郑天送达《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及《司法拍卖裁定书》,限被执行人郑天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及《司法拍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被执行人郑天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送达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2021)吉0192民初1864号 曲艳侠、赵秀峰:本院受理原告胡晓飞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为:1、判令曲艳侠、赵秀峰返还原告代偿款人民币730334.5元及利息(自2016年8月8日-2019年8月20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判令曲艳侠、赵秀峰给付原告违约金183327.6元。3.诉讼费、保全费等由曲艳侠、赵秀峰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领取提存款公告 致郝金丽:北京万容天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将应退还给你方的租金款人民币369367元提存至我处。我处依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已将上述款项人民币369367元及孳息划转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 北京市精诚公证处 2021年10月22日 领取提存款公告 致李文才:北京万容天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将应退还给你方的租金款人民币298350元提存至我处。你方应及时到我处领取提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你方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2021年8月30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北京市精诚公证处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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