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13 13/13 12 13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公告专栏

人民法院公告

( 2021-10-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021)苏1283民初1759号 刘建国:本院受理原告鲁杰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刘路路:本院受理赵艳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黄骅市舜天富民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李根田:本院受理原告黄骅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北黄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骅市成润面业食品有限公司、李根田:本院受理原告黄骅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北黄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占彪:本院受理刘金花诉马占彪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青2221民初77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刘志兵、彭小明、刘小根:本院受理原告榕江县宏辉建筑器材租赁部诉被告刘小青、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贵州省榕江县分公司、第三人陈小兵、王小保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上述三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刘志兵、彭小明、刘小根公告送达(2021)黔2632民初155号一案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一、解除原告榕江县宏辉建筑器材租赁部、被告刘小青于2018年6月21日签订的《建筑器材租赁合同》;二、驳回原告榕江县宏辉建筑器材租赁部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25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3400元,由原告榕江县宏辉建筑器材租赁部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657号 安徽富利玛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达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26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349号 伊宁市安兴煤矿、杨永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地博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33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746号 徐州福财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杨雪梅:本院受理原告李萱与你们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37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冀0107民初349号 芦丽娜:本院受理原告苏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7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陈茜、左其权:本院受理原告庄业兵与被告陈茜、左其权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42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5355号 杨加云:本院受理原告郭正英与被告杨加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97号 肖红霞: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肖红霞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278号 马刚、李孝珍:本院受理原告范学雷与被告马刚、李孝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693号 周艳:本院受理原告徐业兵与被告周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1442号 张子健、陈媛媛、倪政:本院受理原告谷文雷与被告张子健、陈媛媛、倪政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23民初1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1804号 江苏物美商贸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江苏物美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夏文静、孙波与被告江苏物美商贸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江苏物美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23民初18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2429号 潘守品:本院受理原告李昱颉与被告潘守品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23民初2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4241号 钱增义:本院受理原告张春与被告钱增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23民初4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4609号 杨逸坤:本院受理原告刘建与被告杨逸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23民初4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0)苏1323民初2247号 林光超、徐秀芹、陈纯花、徐金洋、徐民生:本院受理原告胡继成与被告林光超、徐秀芹、陈纯花、徐金洋、徐民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1323民初2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3579号 朱翠芳:本院受理原告李绍山与被告朱翠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5212号 陈二丽: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建华与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5348号 江苏美之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泗阳华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283民初3699号 黄长征、侯雪华:本院受理蒋宗明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本会于2021年9月7日刊登的申请人为“西藏旭鑫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的公告中,被申请人“西藏云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应更正为“西藏云天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拉萨仲裁委员会
浙江新凯雅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上海另慧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委(2021)嘉仲字第078号裁决书。限你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马素英、吕志鹏: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郭楠与你们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指定曹海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238号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2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请你于开庭后第30日起10日内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邯郸仲裁委员会
海南诚天下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凤天、席地福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0﹞第939-94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