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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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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784民初2740号 王斌(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坪天村民委员会田坝村民小组33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9912210739):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王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王斌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保险理赔款6338.6元及利息(利息损失从2018年11月15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110元,合计1160元,由被告王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孙吉利:本院受理原告王明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郭翠、郭小民、郭爱宾、任丘市鑫昊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017号 赵荣鸾(住贵州省独山县百泉镇摆罗村董凤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522726198910150924);蒙正凯(住贵州省独山县百泉镇摆罗村甲港组68号,公民身份号码522726198502120910):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赵荣鸾、蒙正凯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赵荣鸾、蒙正凯支付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38941.8元并赔偿资金占用费(其中4409.56元自2019年11月12日起,4410.47元自2020年2月19日起,3584.76元自2020年6月10日起,4322.16元自2020年8月10日起,2982.81元自2020年10月10日起,2836.75元自2020年11月20日起,4657.6元自2021年2月22日起,11737.69元自2021年4月16日起,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由被告赵荣鸾、蒙正凯支付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费3000元。上述应履行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38元,公告费1360元,合计2298元,由被告赵荣鸾、蒙正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黔2322民初3948号 王永成:本院受理原告兴仁市黄金路顺风电动车商行与被告王永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2民初394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起诉状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期届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苏0312民初10994号 吴春侠:本院受理原告陈庆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12民初10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郑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李家荣:本院受理原告王喜云诉被告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伊川县顺达冶金辅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三基炭素有限公司诉伊川县顺达冶金辅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周炳超、李留孩、李巧慧、赵永光:本院受理原告赵进广、王改诉李巧慧、赵永光、李留孩、周炳超健康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2937号 谭均虎(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木卓乡银屏村民委员会新寨组46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7910254536);谭昭文(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木卓乡银屏村民委员会新寨组20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730118451X);谭仟(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木卓镇六井村民委员会田坝2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9608104536):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谭均虎,谭昭文、谭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谭均虎、谭昭文、谭仟支付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74991.78元并赔偿资金占用费(其中5081.36元自2020年10月10日起,6514.81元自2020年11月20日起,10662.86元自2021年2月22日起,52732.75元自2021年4月16日起,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由被告谭均虎、谭昭文、谭仟支付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费3000元。上述应履行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完毕。如果上述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90元,公告费2150元,由被告谭均虎、谭昭文、谭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冀0107民初635号 甘田昌:本院受理原告王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86号 郭庆:本院受理原告任建军与被告苗传武、第三人郭庆债权人代为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586号,原审被告苗传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张燕青: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峰峰矿区振邦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李志勇:本院受理原告胡瑞林诉被告王玮、第三人李志勇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5231号 李正香: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正香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李正香立即归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21072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从记账之日起至信用卡透支款付清之日止,按照领用合约及《兴川信用卡服务收费价格表》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永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5228号 杜佳佳: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杜佳佳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杜佳佳立即归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24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从记账之日起至信用卡透支款付清之日止,按照领用合约及《兴川信用卡服务收费价格表》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永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王青山、郭牧原、李让、尤新兰、孔令梅、姜海城、徐其超、杨宝山: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农商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青山【(2021)闽0206民初13039号】、被告郭牧原【(2021)闽0206民初13040号】、被告李让【(2021)闽0206民初13041号】、被告尤新兰【(2021)闽0206民初13042号】、被告孔令梅【(2021)闽0206民初13043号】、被告姜海城【(2021)闽0206民初13044号】、被告徐其超【(2021)闽0206民初13045号】、被告杨宝山【(2021)闽0206民初13046号】信用卡纠纷共8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李晓东、王文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431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李晓东、王文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432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李晓东、王文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433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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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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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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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784民初2740号 王斌(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坪天村民委员会田坝村民小组33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9912210739):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王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王斌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保险理赔款6338.6元及利息(利息损失从2018年11月15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110元,合计1160元,由被告王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孙吉利:本院受理原告王明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郭翠、郭小民、郭爱宾、任丘市鑫昊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017号 赵荣鸾(住贵州省独山县百泉镇摆罗村董凤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522726198910150924);蒙正凯(住贵州省独山县百泉镇摆罗村甲港组68号,公民身份号码522726198502120910):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赵荣鸾、蒙正凯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赵荣鸾、蒙正凯支付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38941.8元并赔偿资金占用费(其中4409.56元自2019年11月12日起,4410.47元自2020年2月19日起,3584.76元自2020年6月10日起,4322.16元自2020年8月10日起,2982.81元自2020年10月10日起,2836.75元自2020年11月20日起,4657.6元自2021年2月22日起,11737.69元自2021年4月16日起,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由被告赵荣鸾、蒙正凯支付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费3000元。上述应履行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38元,公告费1360元,合计2298元,由被告赵荣鸾、蒙正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黔2322民初3948号 王永成:本院受理原告兴仁市黄金路顺风电动车商行与被告王永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322民初394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起诉状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期届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苏0312民初10994号 吴春侠:本院受理原告陈庆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12民初10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郑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李家荣:本院受理原告王喜云诉被告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伊川县顺达冶金辅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三基炭素有限公司诉伊川县顺达冶金辅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周炳超、李留孩、李巧慧、赵永光:本院受理原告赵进广、王改诉李巧慧、赵永光、李留孩、周炳超健康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2937号 谭均虎(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木卓乡银屏村民委员会新寨组46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7910254536);谭昭文(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木卓乡银屏村民委员会新寨组20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730118451X);谭仟(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木卓镇六井村民委员会田坝2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9608104536):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谭均虎,谭昭文、谭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谭均虎、谭昭文、谭仟支付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74991.78元并赔偿资金占用费(其中5081.36元自2020年10月10日起,6514.81元自2020年11月20日起,10662.86元自2021年2月22日起,52732.75元自2021年4月16日起,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由被告谭均虎、谭昭文、谭仟支付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费3000元。上述应履行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完毕。如果上述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90元,公告费2150元,由被告谭均虎、谭昭文、谭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冀0107民初635号 甘田昌:本院受理原告王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86号 郭庆:本院受理原告任建军与被告苗传武、第三人郭庆债权人代为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586号,原审被告苗传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张燕青: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峰峰矿区振邦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李志勇:本院受理原告胡瑞林诉被告王玮、第三人李志勇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5231号 李正香: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正香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李正香立即归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21072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从记账之日起至信用卡透支款付清之日止,按照领用合约及《兴川信用卡服务收费价格表》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永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5228号 杜佳佳: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杜佳佳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杜佳佳立即归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24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从记账之日起至信用卡透支款付清之日止,按照领用合约及《兴川信用卡服务收费价格表》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永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王青山、郭牧原、李让、尤新兰、孔令梅、姜海城、徐其超、杨宝山: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农商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青山【(2021)闽0206民初13039号】、被告郭牧原【(2021)闽0206民初13040号】、被告李让【(2021)闽0206民初13041号】、被告尤新兰【(2021)闽0206民初13042号】、被告孔令梅【(2021)闽0206民初13043号】、被告姜海城【(2021)闽0206民初13044号】、被告徐其超【(2021)闽0206民初13045号】、被告杨宝山【(2021)闽0206民初13046号】信用卡纠纷共8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李晓东、王文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431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李晓东、王文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432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李晓东、王文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0433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0310-311360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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