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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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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淑荣: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刘雪莹: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肖勇: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牛贺: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朱济磊: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罗再明:本院受理李京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5:1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婵、张鹏: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3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经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崔海洋:本院受理于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徐玲报:本院受理李园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梁海萍:本院受理邵东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4: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元奎:本院受理李坤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朱廉秀、王叶明:本院受理邢春雨、张振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274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建营:本院受理唐青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斌、张秀国、张雪峰、朱军:本院受理阜阳市骏通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们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皖1202民初6497、6506、6584、6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腾铮:本院受理云南腾越翡翠城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581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12525.60元,水费66.50元,合计12592.10元。案件受理费114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蒋文灿、余晓清:本院受理丁忠副、谭伯清、杨腾伦、杨成诉你俩劳务合同纠纷(2021)云0581民初5378、5381、5384、5386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1、判决二被告分别支付原告丁忠副、谭伯清、杨腾伦、杨成劳务费8000元、15000元、10000元、2400元;2、四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浙江图科宏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南京昊天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你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5民初982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30在本院汤山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张祥锁:本院受理汤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3民初4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唐杰:本院受理张德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陈伟雄、陈娜娜:本院受理句容海奕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葛列平:本院受理黄华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3民初6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泰州泓鼎广告科技有限公司、周建平:本院受理江阴市禄宝广告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赵梓萤:本院受理山西临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夏少泽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5日9时在本院审判大楼413室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戚芳:本院受理张勇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1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文勇:本院受理许伏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1年12月14日10时在本院临晋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张宗波:本院受理薛宏胜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1年12月14日10时在本院临晋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成都鲜意浓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林晓诉你与姚茹、姚步军、黄浩、王思敏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或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唐琴茹、孙保红、何华源、柯五倍、陈建华、游火兴、胡凌菲、杨云森、于凯、王清刚、林灼陵、罗晓春、田彬汕、周宪: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唐琴茹【(2021)闽0206民初12012号】、被告孙保红【(2021)闽0206民初12013号】、被告何华源【(2021)闽0206民初12014号】、被告柯五倍【(2021)闽0206民初12014号】、被告陈建华【(2021)闽0206民初12015号】、被告游火兴【(2021)闽0206民初12015号】、被告胡凌菲【(2021)闽0206民初12017号】、被告杨云森【(2021)闽0206民初12018号】、被告于凯【(2021)闽0206民初12019号】、被告王清刚【(2021)闽0206民初12021号】、被告林灼陵【(2021)闽0206民初12022号】、被告罗晓春【(2021)闽0206民初12023号】、被告田彬汕【(2021)闽0206民初12024号】、被告周宪【(2021)闽0206民初12024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共11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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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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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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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淑荣: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刘雪莹: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肖勇: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牛贺: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朱济磊: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罗再明:本院受理李京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5:15(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婵、张鹏: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3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经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崔海洋:本院受理于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徐玲报:本院受理李园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梁海萍:本院受理邵东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4: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元奎:本院受理李坤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朱廉秀、王叶明:本院受理邢春雨、张振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274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建营:本院受理唐青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斌、张秀国、张雪峰、朱军:本院受理阜阳市骏通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们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皖1202民初6497、6506、6584、6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腾铮:本院受理云南腾越翡翠城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581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物业管理费12525.60元,水费66.50元,合计12592.10元。案件受理费114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蒋文灿、余晓清:本院受理丁忠副、谭伯清、杨腾伦、杨成诉你俩劳务合同纠纷(2021)云0581民初5378、5381、5384、5386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1、判决二被告分别支付原告丁忠副、谭伯清、杨腾伦、杨成劳务费8000元、15000元、10000元、2400元;2、四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浙江图科宏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南京昊天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你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5民初982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30在本院汤山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张祥锁:本院受理汤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3民初4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唐杰:本院受理张德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陈伟雄、陈娜娜:本院受理句容海奕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葛列平:本院受理黄华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3民初6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泰州泓鼎广告科技有限公司、周建平:本院受理江阴市禄宝广告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赵梓萤:本院受理山西临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夏少泽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1年12月15日9时在本院审判大楼413室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戚芳:本院受理张勇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1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文勇:本院受理许伏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1年12月14日10时在本院临晋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张宗波:本院受理薛宏胜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1年12月14日10时在本院临晋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成都鲜意浓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林晓诉你与姚茹、姚步军、黄浩、王思敏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或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 唐琴茹、孙保红、何华源、柯五倍、陈建华、游火兴、胡凌菲、杨云森、于凯、王清刚、林灼陵、罗晓春、田彬汕、周宪: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唐琴茹【(2021)闽0206民初12012号】、被告孙保红【(2021)闽0206民初12013号】、被告何华源【(2021)闽0206民初12014号】、被告柯五倍【(2021)闽0206民初12014号】、被告陈建华【(2021)闽0206民初12015号】、被告游火兴【(2021)闽0206民初12015号】、被告胡凌菲【(2021)闽0206民初12017号】、被告杨云森【(2021)闽0206民初12018号】、被告于凯【(2021)闽0206民初12019号】、被告王清刚【(2021)闽0206民初12021号】、被告林灼陵【(2021)闽0206民初12022号】、被告罗晓春【(2021)闽0206民初12023号】、被告田彬汕【(2021)闽0206民初12024号】、被告周宪【(2021)闽0206民初12024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共11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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