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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9-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韩必元:本院受理农业银行保康县支行与你及曾照和、龚光荣、龚国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寺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王斌、唐昌清:本院受理原告伍贤生诉被告喻正华、王斌、唐昌清、攀枝花市天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七星关区扶贫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698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姗姗:本院审理盛凌云诉卢阳光与你及第三人彭毛国、彭清香、袁伟、柯双双、卢海燕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齐拥军:原告齐学军诉被告六安市金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行政协议一案。本院受理后,因本案处理结果与你存在利害关系,故依法将你追加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2行初27号案件的行政起诉状副本、参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刘瑞青:本院受理原告宽城瑞环蔬菜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827民初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秀芳:本院受理张管理与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涡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吴武良:本院受理原告朱红海与被告吴武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2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韩雨:本院受理周唯健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05民初4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吉更龙:本院受理锡山区东北塘众展不锈钢剪折加工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05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市天发不锈钢有限公司、李镇军:本院受理无锡展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05民初10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576号 张云波:我院受理原告叶林光与被告张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欢:本院受理原告吴志文与被告王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30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泽涛:本院受理的(2021)云0423民初510号原告张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判令被告刘泽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所欠货款294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杜加俊:本院受理原告大冶中亿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大冶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何永辉:本院受理朱素梅诉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4时在本院联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潘小亚:本院受理原告潘大追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等材料。限你在60日内到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崔中卫:本院受理原告姚得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150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张店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尹在炳:本院受理杨入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523民初1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送达后满十五日不上诉,此判决生效。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上海腾麒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平县岳峰不锈钢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腾麒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胡为陵:原告黄向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件民事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安徽中能绿色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夏勇:原告铜陵天源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明松诉你公司及重庆海博建设有限公司、叶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云0602民初5276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告知书、法官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0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南宁远科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永福供电局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1)桂0326民初240号],本院依法追加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为本案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当事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2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永福法院百寿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2021)皖1221执975号 于磊磊:本院在执行张景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一、(2021)皖1221执97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于磊磊所有的位于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印象高迪花园12号楼606室(产权证号:苏(2018)昆山市不动产权第0087205号);二、网络询价报告:对被执行人于磊磊所有的位于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印象高迪花园12号楼606室(产权证号:苏(2018)昆山市不动产权第0087205号)进行网络询价,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出具的单价为11467元/平方米(总价为1032833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出具的单价为12993元/平方米(总价为1170280元)、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出具的单价为13941元/平方米(总价为1255686元),逾期领取,本院将按三方评估报告的均价(总价为1152933元)依法进行司法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2021)皖1502破申5号 本院根据六安市博祥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8月26日裁定受理六安市博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6日指定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六安市博祥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2月5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大地华府售楼部二楼六安市博祥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邮政编码:237000;联系人:孙良柱13470897516、武明珠15956441219)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可以依法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六安市博祥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9时在六安索伊君澜大酒店(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东路与安丰路交叉口东100米索伊大厦)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范小君、丽宇达(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业仲达旅行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孟卫东、苗爱勤与被申请人郑文超、一审第三人郑学仁、范小君、丽宇达(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业仲达旅行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7民再26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承志、冯佳斌、钟兵、李禄生、李霞明、陈智聪、吴胜明、岳川、王继隆、杨陈、任曾辉: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承志【(2021)闽0206民初12484号】、被告冯佳斌【(2021)闽0206民初12485号】、被告钟兵【(2021)闽0206民初12486号】、被告李禄生【(2021)闽0206民初12487号】、被告李霞明【(2021)闽0206民初12489号】、被告陈智聪【(2021)闽0206民初12491号】、被告吴胜明【(2021)闽0206民初12492号】、被告岳川【(2021)闽0206民初12494号】、被告王继隆【(2021)闽0206民初12495号】、被告杨陈【(2021)闽0206民初12497号】、被告任曾辉【(2021)闽0206民初12498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1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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