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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预付卡成了吞钱卡诈骗卡

( 2021-09-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生活
  □ 本报记者 徐鹏

  近来,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频繁接到预付式消费的举报投诉,主要集中在健身娱乐、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洗车消费、餐饮服务等行业。一些商家为其利益最大化不断推出预付式消费,给予大幅度折扣,不少消费者受折扣吸引和商家诱导少则投入数百元、多则数万元办理预付卡,结果人去店空、老板“跑路”,维权受阻。
  曾有多名消费者投诉称,城北区某健身房张贴了消防检查停业1天的通知,但一周后该健身房仍未开门,消费者所购年卡无法继续使用。执法人员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后,经营者向执法人员说明停业原因,并承诺在开业前提前告知消费者,将停业期间造成会员损失的天数予以扣除,延长会员使用期限。
  据介绍,游泳健身、美容美发、餐饮洗浴等行业发行的数百元甚至数万元的预付卡存在擅自停卡、经营者“跑路”等侵害消费者行为,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
  为此,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警示。
  警示一:非必须非必要不选择预付式消费。商务部颁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确需预付式消费的尽量选择月卡、季卡等时限较短的预付卡,慎选预付额度高、周期长的预付卡。同时一定要查看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商务部门的备案文件;企业名称与宣传资料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交钱收据上加盖的公章、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与经营机构名称是否一致。如发现上述问题,拒绝交易,并及时举报。
  警示二:谨慎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不和无书面合同、不开收据的商家发生预付式消费行为。预付式消费必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一要斟酌合同条款内容,如价格、服务标准、有效期限、使用地点、违约责任等,二要认真评估消费风险,对于约定含糊不清、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拒绝办理。
  警示三: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办理预付卡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加盖印章的正规票据,并妥善保管好相关票据、商家的广告宣传、消费协议、消费记录等凭证。
  警示四:主动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发现无照经营拨打12315举报,发现企业法人没有预付卡备案手续的及时向商务部门举报。商家恶意宣布停业、倒闭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及时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亦可提起民事诉讼。发现商家有骗取预付款等欺诈行为或存在卷款“跑路”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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