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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消费,
别被欲望冲昏了头

( 2021-09-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生活
  漫画 《信用卡≠透支卡》 作者 高岳
  □ 本报记者   黄辉
□ 本报通讯员 陶然
  
  随着网络消费、分期付款、持卡消费有礼等业务的不断花样翻新,信用卡在为普通百姓的信贷消费提供便利的同时,其跟随消费时尚不断推出的服务也刺激了年轻人的购买欲望,令他们热衷于提前消费。
  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经调研发现,该庭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2372件、4367件、3592件,其中,90后年轻人在信用卡违约群体中占据重要比例,这3年分别为901件、1707件、1508件,占比37.9%、39.1%和41.9%。数据表明,信用卡案件纠纷主体呈年轻化趋势明显,同时暴露出金融机构信用卡发卡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隐患重重。
  人们在快捷便利使用信用卡的同时,对信用卡风险防范的呼声及需求也日益高涨。如何规范金融机构信用卡发卡审核?如何引导年轻群体树立良好的个人信用、坚持理性消费?这不仅有助于加强群众对信用卡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的预防和判断,更有助于构建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
90后信用卡逾期不还涉诉
  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批量审结了9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其中4名被告均为90后。因对信用卡逾期后果认识不足引发诉讼,法院依法判令该4名被告分别返还原告招商银行某支行信用卡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等费用。
  本次批量审理的9起案件,为同一原告但不同被告的类型化金融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该4名年轻被告对案涉信用卡透支金额均无异议,但均不同程度反映银行信用卡门槛减低,降低了申请人信用的审核力度,导致其透支消费金额远远超出还款能力。
  经查,该4名被告或刚刚毕业走上工作岗位、或工作不稳定,信用卡消费除了用于日常消费的开支,还用于购买高档手机、奢侈品的分期付款,绑定网络购物。购物时一时兴起,因为不是现钞支付完全没有花钱有度的概念,导致在提前消费后逾期不还的可能性大增。信用卡逾期不还,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由此引发诉讼。
  法院经审查认为,该4名被告向招商银行某支行申请贷记卡,银行核发后,经被告开卡,双方自此形成借贷关系。4名被告使用信用卡而未能遵守领用合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银行诉请4名被告返还本金9.2万元、21.8万元、23.2万元、10.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有银行出具的欠款明细表佐证,合理合法,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判决书送达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案件主体年轻化原因多样
  调查发现,上述案件主要呈现出两个特点:
  ——消费欲望强,案件标的大额化。90后群体消费欲望强劲,该庭受理的案件中,10万元以上标的案件呈上升趋势,由往年的18%左右上升到今年的近30%。
  ——持卡人到庭率不高,判决自动履行率低。90后群体流动性大,申请表约定送达地址的送达成功率低,造成80%以上的案件缺席审判。法院宣判后,70%左右的案件要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由于发卡时审查不严,银行通常无法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加大执行难度。
  “信用卡纠纷主体呈年轻化趋势,热衷提前透支过度消费,主要有三个原因。”经办法官介绍,首先,金融机构冲业务,审核不严。为了确保开卡量,部分金融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审核不严,降低了申请人信用的审核力度。有的考核办法过于重视客户量、发卡量等规模指标,不良率、活卡率等质量指标权重小,发卡管理不严格、质量不高。
  其次,年轻人欠理性,还贷能力有限。大部分年轻人刚走上工作岗位,工作尚不稳定,收入偏低,往往过度提前消费、流动资金紧缺、家庭生活负担较重,信用卡消费除了用于日常生活的开支,还用于购买高档奢侈品的分期付款,绑定网络购物,“以卡养卡”还贷等,一旦逾期则无力偿还。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持卡人后果意识不强,心存侥幸。”经办法官认为,许多90后群体对逾期不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银行找不到人就无可奈何,对后期法院执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的后果认识不足。
风险控制和诚信体系建设统一
  据了解,信用卡发卡审核不严和风险隐患早已引发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
  2020年,银保监会公布《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信用卡业务管理,严格资信审查,杜绝为追求业绩不顾申请人实际还款能力滥发信用卡的行为。
  今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对持卡人与发卡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收单行、特约商户等当事人之间因订立银行卡合同、使用银行卡等产生的民事纠纷进行规范。
  “信用卡风险来源是多方面的,国家、社会及个人等相关主体应共同努力,形成解决及防范信用卡风险的合力。”经办法官提醒,除了上述法律法规的完善,信用卡业务更应注重内部风险控制和外部诚信体系建设的统一。
  一方面,应尽快建立和健全有效的信用卡业务内部控制体系。亟须在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层面规范信用卡业务,严格规范发卡程序,完善信用卡资信评估制度,落实银行卡管理制度规定,加大对申请人的征信情况和履行能力的审核力度,仔细甄别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加强内部监督。
  另一方面,应重视诚信体系的建设和强化对恶意透支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公民特别是年轻群体的普法宣传,引导公民审慎开卡,量力支出,合理消费,树立良好的个人信用。严厉打击金融失信行为,依法强化执行信用惩戒,继续加强失信“黑名单”的公开力度,使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无所遁形”,从而倒逼持卡人依法依规使用信用卡,防范和降低信用卡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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