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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9-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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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冀0107民初214号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霍鹏飞诉你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7民初2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1)苏1283民初6179号
杨备战:本院受理原告程平平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宣堡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李存杰:本院受理原告王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孟凡星:本院受理刘占先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刘占先要求:1、判令孟凡星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利息50130元,合计110130元(2017年8月14日起算至2021年5月13日,直到清偿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孟凡星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4日上午10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陈素萍:本院受理王麦成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王麦成要求:判令与陈素萍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4日上午11点在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邢东耀:本院受理原告旦正才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2321民初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刘久洋:本院受理原告张雨婷与被告刘久洋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4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刘海燕、王召林: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海燕、王召林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臧波: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臧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徐业成: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徐业成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168号
朱其军、杨红梅: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树林与被告朱其军、杨红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1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李其刚:本院受理原告泗阳县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义龙、陈玉芹、李其刚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1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2064号
周其全:本院受理原告李伟与被告刘绪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2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3102号
晏前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继祥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1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3156号
李继实、王开梅: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晓平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323民初31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4816号
刘厚行、刘勤:本院受理的原告汤文恩与刘厚行、刘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84民初7158号
胡刚(住四川省沪县兆雅镇燕岩村十五组131号,公民身份号码:510521197707285355):本院受理原告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刚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胡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款项人民币1194460.96元;二、驳回原告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122元,由原告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571元,由被告胡刚负担15551元;公告费1106元,由被告胡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50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李治伟、李凤清:原告李兴强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2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王春洪:原告张如萍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3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禹兴杰:原告杨华剑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2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王梦钧:原告杨映芬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4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洪媛媛:原告黄选军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921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罗志寿:本院受理原告马武财诉被告罗志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221民初30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陶占莲:本院受理雷增福诉陶占莲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石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雪林:本院受理童占梅诉张雪林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石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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