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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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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沙 一 2020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以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持续推进,锚定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努力创造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更多率先示范的实践成果。 苏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姑苏、太仓等地试点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的“履职纪实”机制,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常态实施。 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推动和沟通联络机制,推动各协调小组发挥协调衔接作用,抓好法治建设责任推进落实。8月中旬,专题研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把落实《纲要》部署要求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首要政治任务,确保《纲要》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推动。 2020年3月,苏州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苏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其中依法确定了不予处罚事项248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206项。今年3月,苏州又推出涉企“免罚轻罚”清单2.0版,共涉及353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中,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30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61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62项,范围涉及市场监管、劳动用工、工程建设管理、河道管理等多个领域,彰显了执法温度。 在此基础上,苏州聚焦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依法防控疫情、高质量政府立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法治惠企成效等方面,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体系。 “一直以来,苏州都以法治力量护航中心大局,努力让法治成为苏州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的重要标志,持续着力供给最优良的法律制度、提供最完备的法治服务、构建最公正的执法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时任苏州市市长李亚平说。 苏州还不断健全政府权力监督机制,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加快构建权责明确、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综合监管体系。在全市开展推动行政诉讼案件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提升行政执法源头治理能力,2020年全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平均出庭率达到96%以上,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率持续“双下降”。 近年来,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发挥法治督察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作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优化法治建设第三方评议等形式,将法治触角不断向民生细微处延伸,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上半年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形式办理审批事项9万余件,占全省一半以上,有效减轻企业群众证明负担。 为使“当下改”的“最大变量”成为法治政府创建“长久立”的“最大增量”,苏州还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固化已有成果。推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跟踪反馈评估等制度机制,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等立法调研、立法协商,探索“区块链+公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的应用,创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行政执法数据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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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努力创造法治政府建设更多示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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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纪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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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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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沙 一 2020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以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持续推进,锚定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努力创造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更多率先示范的实践成果。 苏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姑苏、太仓等地试点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的“履职纪实”机制,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常态实施。 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推动和沟通联络机制,推动各协调小组发挥协调衔接作用,抓好法治建设责任推进落实。8月中旬,专题研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把落实《纲要》部署要求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首要政治任务,确保《纲要》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推动。 2020年3月,苏州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苏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其中依法确定了不予处罚事项248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206项。今年3月,苏州又推出涉企“免罚轻罚”清单2.0版,共涉及353项行政处罚事项,其中,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30项、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61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62项,范围涉及市场监管、劳动用工、工程建设管理、河道管理等多个领域,彰显了执法温度。 在此基础上,苏州聚焦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依法防控疫情、高质量政府立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法治惠企成效等方面,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体系。 “一直以来,苏州都以法治力量护航中心大局,努力让法治成为苏州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的重要标志,持续着力供给最优良的法律制度、提供最完备的法治服务、构建最公正的执法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时任苏州市市长李亚平说。 苏州还不断健全政府权力监督机制,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加快构建权责明确、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综合监管体系。在全市开展推动行政诉讼案件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提升行政执法源头治理能力,2020年全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平均出庭率达到96%以上,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率持续“双下降”。 近年来,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发挥法治督察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作用,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优化法治建设第三方评议等形式,将法治触角不断向民生细微处延伸,整体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上半年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形式办理审批事项9万余件,占全省一半以上,有效减轻企业群众证明负担。 为使“当下改”的“最大变量”成为法治政府创建“长久立”的“最大增量”,苏州还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固化已有成果。推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跟踪反馈评估等制度机制,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等立法调研、立法协商,探索“区块链+公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的应用,创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行政执法数据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共享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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