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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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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道德建设树立文艺新风成业内共识
· 保险条款和费率在获批或备案后不得改变
· 吹响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冲锋号
· 《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 丹东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丹东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 2021-09-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本报讯 记者韩宇 记者从辽宁省丹东市政府新闻办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日起,市政府将按照《丹东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寻找行政复议机关将更加便捷,将大大减少“找不到、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的现象。
  这次改革后,行政复议职能和队伍实现整合优化,行政复议机关人员更加专业化;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后,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进一步加大,更加充分地发挥好行政复议监督功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调整至位于丹东市老城区中心地带莱弗仕综合楼,设置立案接待大厅、听证庭、调解室、审理室、阅卷室等,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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