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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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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南通华安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因遗失中国建设银行海安支行于2020年7月29日办理的出票人为南通华安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金额为38000元、票号为00100041/31254148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止,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柯文瑶:本院受理原告苏卫红与被告柯文瑶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陶利忠: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鲁溪村民委员会与被告陶利忠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1)苏1112民初6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一、原告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鲁溪村民委员会与被告陶利忠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予以解除;二、被告陶利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鲁溪村民委员会承包费和服务费5467.5元(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三、驳回原告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鲁溪村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沈悦悦:本院受理原告刘大龙诉你抚养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依法判决非婚生子刘宇泽抚养权给予原告。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徐传华:本院受理镇江市丹徒区恒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逾期将依法裁判。开庭时间: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节假曰顺延)上午9:15,开庭地点:本院辛丰法庭第三审判庭。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郝泽海:本院受理原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与被告缪春狗、郝泽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丹徒区人民法院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刘瑞锋、张国琴:本院受理(2021)苏0681民初5785号原告戴良国与被告刘瑞峰、被告张国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李书华:本院受理原告马小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兰杰、陈建江、吴木聪、徐伦剑、曾炜评、杨昌山、王杨、胡金辉、陈加福、程应、李永均: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兰杰【(2021)闽0206民初11195号】、被告陈建江【(2021)闽0206民初11197号】、被告吴木聪【(2021)闽0206民初11198号】、被告徐伦剑【(2021)闽0206民初11199号】、被告曾炜评【(2021)闽0206民初11201号】、被告杨昌山【(2021)闽0206民初11202号】、被告王杨【(2021)闽0206民初11204号】、被告胡金辉【(2021)闽0206民初11205号】、被告陈加福【(2021)闽0206民初11206号】、被告程应【(2021)闽0206民初11207号】、被告李永均【(2021)闽0206民初11208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1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夏文军:本院受理吉林省力宇汽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晓爽:本院受理吉林省力宇汽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北京凯润婷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1年05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卫医罚【2021】0362号及缴款书第Y-0362号,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也未就行政决定的履行方式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和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06月04日起,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标准,对你单位加处罚款(滞纳金)。请你单位自行到商业性银行缴纳罚款的本金及加处的罚款(滞纳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送达公告 北京凯润婷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1年05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卫医罚【2021】0363号及缴款书第Y-0363号,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也未就行政决定的履行方式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和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06月04日起,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标准,对你单位加处罚款(滞纳金)。请你单位自行到商业性银行缴纳罚款的本金及加处的罚款(滞纳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送达公告 北京凯润婷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1年05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卫医罚【2021】0364号及缴款书第Y-0364号,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也未就行政决定的履行方式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和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06月04日起,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标准,对你单位加处罚款(滞纳金)。请你单位自行到商业性银行缴纳罚款的本金及加处的罚款(滞纳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债权转让通知 北京世纪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宏南乡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盛世源达投资管理公司:我公司诉贵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现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截止到2021年8月5日,贵公司尚欠我公司借款本金2亿元及部分利息。2021年8月5日,我公司已将贵公司欠我公司的借款本金2亿元及相关利息转让给王东雨身份证:1310021984****0851,王东雨已是贵公司的新债权人,也是廊坊中院执行贵公司欠我公司借款新的申请人。现通知贵公司,将应偿还我公司的借款本息支付给王东雨。 特此通知 昊宇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公 告 上海羽翼物流有限公司:因你方在辖区公路上擅自超限载运输,本机关于2021年1月7日对你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昆交综罚字〔2020〕01865号),你方逾期未履行义务。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昆交执行催告〔2021〕004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方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到本机关(地址:昆山市萧林西路398号)缴纳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和加处罚款伍仟伍佰元整。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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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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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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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南通华安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因遗失中国建设银行海安支行于2020年7月29日办理的出票人为南通华安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金额为38000元、票号为00100041/31254148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止,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柯文瑶:本院受理原告苏卫红与被告柯文瑶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陶利忠: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鲁溪村民委员会与被告陶利忠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2021)苏1112民初6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一、原告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鲁溪村民委员会与被告陶利忠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予以解除;二、被告陶利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鲁溪村民委员会承包费和服务费5467.5元(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三、驳回原告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鲁溪村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沈悦悦:本院受理原告刘大龙诉你抚养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依法判决非婚生子刘宇泽抚养权给予原告。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徐传华:本院受理镇江市丹徒区恒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逾期将依法裁判。开庭时间: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节假曰顺延)上午9:15,开庭地点:本院辛丰法庭第三审判庭。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郝泽海:本院受理原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与被告缪春狗、郝泽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丹徒区人民法院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刘瑞锋、张国琴:本院受理(2021)苏0681民初5785号原告戴良国与被告刘瑞峰、被告张国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李书华:本院受理原告马小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兰杰、陈建江、吴木聪、徐伦剑、曾炜评、杨昌山、王杨、胡金辉、陈加福、程应、李永均: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与被告兰杰【(2021)闽0206民初11195号】、被告陈建江【(2021)闽0206民初11197号】、被告吴木聪【(2021)闽0206民初11198号】、被告徐伦剑【(2021)闽0206民初11199号】、被告曾炜评【(2021)闽0206民初11201号】、被告杨昌山【(2021)闽0206民初11202号】、被告王杨【(2021)闽0206民初11204号】、被告胡金辉【(2021)闽0206民初11205号】、被告陈加福【(2021)闽0206民初11206号】、被告程应【(2021)闽0206民初11207号】、被告李永均【(2021)闽0206民初11208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1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夏文军:本院受理吉林省力宇汽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晓爽:本院受理吉林省力宇汽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北京凯润婷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1年05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卫医罚【2021】0362号及缴款书第Y-0362号,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也未就行政决定的履行方式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和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06月04日起,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标准,对你单位加处罚款(滞纳金)。请你单位自行到商业性银行缴纳罚款的本金及加处的罚款(滞纳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送达公告 北京凯润婷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1年05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卫医罚【2021】0363号及缴款书第Y-0363号,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也未就行政决定的履行方式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和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06月04日起,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标准,对你单位加处罚款(滞纳金)。请你单位自行到商业性银行缴纳罚款的本金及加处的罚款(滞纳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送达公告 北京凯润婷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1年05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卫医罚【2021】0364号及缴款书第Y-0364号,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也未就行政决定的履行方式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和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06月04日起,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标准,对你单位加处罚款(滞纳金)。请你单位自行到商业性银行缴纳罚款的本金及加处的罚款(滞纳金)。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债权转让通知 北京世纪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宏南乡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盛世源达投资管理公司:我公司诉贵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现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截止到2021年8月5日,贵公司尚欠我公司借款本金2亿元及部分利息。2021年8月5日,我公司已将贵公司欠我公司的借款本金2亿元及相关利息转让给王东雨身份证:1310021984****0851,王东雨已是贵公司的新债权人,也是廊坊中院执行贵公司欠我公司借款新的申请人。现通知贵公司,将应偿还我公司的借款本息支付给王东雨。 特此通知 昊宇科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公 告 上海羽翼物流有限公司:因你方在辖区公路上擅自超限载运输,本机关于2021年1月7日对你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昆交综罚字〔2020〕01865号),你方逾期未履行义务。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昆交执行催告〔2021〕004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方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到本机关(地址:昆山市萧林西路398号)缴纳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和加处罚款伍仟伍佰元整。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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