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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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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范天娇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彭佳佳 今年以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依托“一村(居)一法官”工作站,将诉讼服务端口前移,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司法为民便民延伸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更好成效。 法治宣传把问题讲深讲透 “很多夫妻离婚只是一时冲动,离婚后又觉得后悔。针对这种情况,民法典增加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只要在冷静期内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申请撤销离婚手续。”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当直接侵权人难以确定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 在蚌山区同乐园社区法官工作站,蚌山法院干警以“集中宣讲+现场互动”的方式,将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讲深讲透,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自去年11月以来,蚌山法院全面铺开“一村(居)一法官”工作,在蚌山区挂牌40个村居、街道、社区,每个村居指定一名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对接,公布办公电话,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走访、法治宣传、巡回审判、现场调执、司法建议等综合功能。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干警走村入户,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手册;围绕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通过座谈会面对面地宣讲法律知识,对群众咨询一一作好解答,努力把工作站打造成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使群众真切感受到清新亲民的司法作风。 “之前觉得民法典好像跟咱没啥关系,听讲座这么一说,才真正体会到民法典是保护老百姓权益的。”乐园社区居民刘大姐感慨道。 巡回审判“零距离”以案释法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蚌山区雪华乡沈圩社区,一起房屋漏水的侵权责任纠纷庭审开始。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是居住在同一单元上下楼的邻居。半年前,李某发现自家厨房天花板出现严重渗水现象。李某找到物业联系到楼上业主杨某,认为是杨某装修改动了厕所和厨房的隔墙导致上下层防水层损坏而致漏水;杨某则坚持认为自己的装修并没有破坏楼体结构,房屋漏水是开发商所建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因房屋渗水问题,原、被告多次发生纠纷,找社区多次调解未果。 为了解具体渗水情况,承办法官施君带领书记员来到原、被告家中勘查现场,并特意找来从事水暖维修的专业人士,对渗水原因进行排查,确定李某家厨房天花板受损与王某装修房屋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法官的引导下,到场的原、被告就案件事实、证据及诉讼请求等充分发表意见。随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就房屋漏水等问题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在场群众作了释法答疑。 “对于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我们通过巡回审判方式,核实事实经过,及时释法明理、调解纷争,同时以案释法,向群众宣传普及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此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审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蚌山区法院副院长汪婕说。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院民一庭先后组织开展巡回审判5场次,旁听群众150余人次,努力让司法公开走深走实,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现场调解让矛盾就地化解 对于婚姻家庭纠纷,找准矛盾纠纷的“病灶”,及时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矛盾。 “经常不着家,小孩生病、照顾老人,全是我一个人在做……”在陶店社区,委屈的刘某向驻站法官王阿晶哭诉道。据了解,刘某和丈夫张某于2010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双儿女。因张某平时忙于应酬,夫妻交流少,导致两人在婚姻生活中互不相让,经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吵闹。 从刘某口中得知事情原委后,法官注意到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缺乏沟通交流,没有原则性冲突,且双方结婚10年、生儿育女,感情基础深厚。于是,法官与刘某夫妇双方多次沟通联系,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鼓励双方打开心结,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消除误会。不久前,重归于好的刘某夫妇特地来到蚌山法院,为王阿晶送来一面锦旗。 一场奔波,融入司法为民之情,一声感谢,饱含群众信任之心。蚌山法院以“一村(居)一法官”工作站为纽带,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从而达到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效果。 “‘一村(居)一法官’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平安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式,是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途径。下一步,蚌山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普法宣传、化解纠纷上下大力气,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蚌山区法院院长成永说。
图① 法院干警对一起相邻纠纷进行调解。 图② 法院干警在社区开展禁毒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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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法官架起为民“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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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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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范天娇 文/图 □ 本报通讯员 彭佳佳 今年以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依托“一村(居)一法官”工作站,将诉讼服务端口前移,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司法为民便民延伸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更好成效。 法治宣传把问题讲深讲透 “很多夫妻离婚只是一时冲动,离婚后又觉得后悔。针对这种情况,民法典增加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只要在冷静期内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申请撤销离婚手续。”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当直接侵权人难以确定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 在蚌山区同乐园社区法官工作站,蚌山法院干警以“集中宣讲+现场互动”的方式,将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讲深讲透,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自去年11月以来,蚌山法院全面铺开“一村(居)一法官”工作,在蚌山区挂牌40个村居、街道、社区,每个村居指定一名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对接,公布办公电话,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走访、法治宣传、巡回审判、现场调执、司法建议等综合功能。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干警走村入户,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手册;围绕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通过座谈会面对面地宣讲法律知识,对群众咨询一一作好解答,努力把工作站打造成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使群众真切感受到清新亲民的司法作风。 “之前觉得民法典好像跟咱没啥关系,听讲座这么一说,才真正体会到民法典是保护老百姓权益的。”乐园社区居民刘大姐感慨道。 巡回审判“零距离”以案释法 “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蚌山区雪华乡沈圩社区,一起房屋漏水的侵权责任纠纷庭审开始。 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是居住在同一单元上下楼的邻居。半年前,李某发现自家厨房天花板出现严重渗水现象。李某找到物业联系到楼上业主杨某,认为是杨某装修改动了厕所和厨房的隔墙导致上下层防水层损坏而致漏水;杨某则坚持认为自己的装修并没有破坏楼体结构,房屋漏水是开发商所建房屋的质量存在问题。因房屋渗水问题,原、被告多次发生纠纷,找社区多次调解未果。 为了解具体渗水情况,承办法官施君带领书记员来到原、被告家中勘查现场,并特意找来从事水暖维修的专业人士,对渗水原因进行排查,确定李某家厨房天花板受损与王某装修房屋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法官的引导下,到场的原、被告就案件事实、证据及诉讼请求等充分发表意见。随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就房屋漏水等问题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在场群众作了释法答疑。 “对于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我们通过巡回审判方式,核实事实经过,及时释法明理、调解纷争,同时以案释法,向群众宣传普及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此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审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蚌山区法院副院长汪婕说。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院民一庭先后组织开展巡回审判5场次,旁听群众150余人次,努力让司法公开走深走实,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现场调解让矛盾就地化解 对于婚姻家庭纠纷,找准矛盾纠纷的“病灶”,及时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矛盾。 “经常不着家,小孩生病、照顾老人,全是我一个人在做……”在陶店社区,委屈的刘某向驻站法官王阿晶哭诉道。据了解,刘某和丈夫张某于2010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双儿女。因张某平时忙于应酬,夫妻交流少,导致两人在婚姻生活中互不相让,经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吵闹。 从刘某口中得知事情原委后,法官注意到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缺乏沟通交流,没有原则性冲突,且双方结婚10年、生儿育女,感情基础深厚。于是,法官与刘某夫妇双方多次沟通联系,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鼓励双方打开心结,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消除误会。不久前,重归于好的刘某夫妇特地来到蚌山法院,为王阿晶送来一面锦旗。 一场奔波,融入司法为民之情,一声感谢,饱含群众信任之心。蚌山法院以“一村(居)一法官”工作站为纽带,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从而达到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效果。 “‘一村(居)一法官’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服务平安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式,是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途径。下一步,蚌山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普法宣传、化解纠纷上下大力气,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蚌山区法院院长成永说。
图① 法院干警对一起相邻纠纷进行调解。 图② 法院干警在社区开展禁毒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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