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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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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潘守成 雷德亮
“感谢法官为我们解决了社会保险缴纳的大问题!”近日,吴某等5名当事人来到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法官送来“司法公正、心系百姓”锦旗。 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张家口中院明确了全市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切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截至目前,张家口市两级法院为群众办实事1865件。 诉前调解促和谐 为积极推进护航冬奥,张家口法院依托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对矛盾不大、数额较小的案件主动进行调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张家口法院建立起法官与村庄联系制度,在乡镇党委领导下,集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力量,共同化解纠纷。截至目前,已对接联系村庄534个,对1765户开展隐患苗头排查,诉前调解纠纷1072件。 康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26名村民讨要工资系列案件。这26名村民在某厂打工,被拖欠工资,起诉到法院后,法官及时了解具体情况,通过提取就业培训费等手段,帮助26名村民追回两万多元工资。 同时,张家口市法院立足“无诉讼乡镇、村”的打造,在“千村无诉讼”的基础上,组织法院干警撰写乡村法治分析报告51份,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 张家口市两级法院干警还开展“平安法治进农家暨村容村貌大提升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该市有800多名法院干警深入300多个村庄,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多场,举办各类培训65次,为村民打扫村庄、院落,清理垃圾1200多吨。 强力执行惠民生 王某某在建筑施工中受伤,导致九级伤残。尚义县人民法院判决后,被告未及时给付王某某11万元赔偿款,王某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王某某身体原因及家庭经济状况,尚义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将赔偿款依法冻结扣划,当日给付了申请人。 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张家口中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实施案件期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对执行办案各环节进行规范。 同时,张家口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积极组织开展“强力执行惠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通过集中开展房屋腾退、抚养费、抚育费、拖欠劳动报酬等10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有效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裁判执行问题。截至目前,该院共执结涉民生“钉子案”“骨头案”124件,追回执行款3000多万元,帮助328名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真心服务解民难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张家口中院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送法“七进”,明确责任分工和牵头部门,通过主题宣讲、媒体宣传、发布案例、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宣讲民法典,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该院跨省、跨部门联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月1日,张家口中院法官王伟新向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民政局送达司法建议书。该司法建议源于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房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办案中王伟新了解到,房某某有一个儿子,就读于多伦县某小学五年级。房某某在儿子幼年时与妻子离异,离异后母子再无联系,一直由房某某独自抚养。 因涉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张家口中院党组委派刑二庭庭长武吉顺、法官王伟新前往多伦县民政局送达一号司法建议书。多伦县民政局领导表示采纳张家口中院的司法建议,切实做好房某某之子的临时监护工作,并按标准给房某某之子发放生活补贴,保障其正常的学习生活不受影响。这让服刑中的房某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要安心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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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法院1865件实事践行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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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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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潘守成 雷德亮
“感谢法官为我们解决了社会保险缴纳的大问题!”近日,吴某等5名当事人来到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法官送来“司法公正、心系百姓”锦旗。 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张家口中院明确了全市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十大行动,切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截至目前,张家口市两级法院为群众办实事1865件。 诉前调解促和谐 为积极推进护航冬奥,张家口法院依托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对矛盾不大、数额较小的案件主动进行调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张家口法院建立起法官与村庄联系制度,在乡镇党委领导下,集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力量,共同化解纠纷。截至目前,已对接联系村庄534个,对1765户开展隐患苗头排查,诉前调解纠纷1072件。 康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26名村民讨要工资系列案件。这26名村民在某厂打工,被拖欠工资,起诉到法院后,法官及时了解具体情况,通过提取就业培训费等手段,帮助26名村民追回两万多元工资。 同时,张家口市法院立足“无诉讼乡镇、村”的打造,在“千村无诉讼”的基础上,组织法院干警撰写乡村法治分析报告51份,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 张家口市两级法院干警还开展“平安法治进农家暨村容村貌大提升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该市有800多名法院干警深入300多个村庄,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多场,举办各类培训65次,为村民打扫村庄、院落,清理垃圾1200多吨。 强力执行惠民生 王某某在建筑施工中受伤,导致九级伤残。尚义县人民法院判决后,被告未及时给付王某某11万元赔偿款,王某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王某某身体原因及家庭经济状况,尚义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将赔偿款依法冻结扣划,当日给付了申请人。 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张家口中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实施案件期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对执行办案各环节进行规范。 同时,张家口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积极组织开展“强力执行惠民生”专项执行行动,通过集中开展房屋腾退、抚养费、抚育费、拖欠劳动报酬等10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有效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裁判执行问题。截至目前,该院共执结涉民生“钉子案”“骨头案”124件,追回执行款3000多万元,帮助328名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真心服务解民难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张家口中院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送法“七进”,明确责任分工和牵头部门,通过主题宣讲、媒体宣传、发布案例、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宣讲民法典,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该院跨省、跨部门联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月1日,张家口中院法官王伟新向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民政局送达司法建议书。该司法建议源于一起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房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办案中王伟新了解到,房某某有一个儿子,就读于多伦县某小学五年级。房某某在儿子幼年时与妻子离异,离异后母子再无联系,一直由房某某独自抚养。 因涉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张家口中院党组委派刑二庭庭长武吉顺、法官王伟新前往多伦县民政局送达一号司法建议书。多伦县民政局领导表示采纳张家口中院的司法建议,切实做好房某某之子的临时监护工作,并按标准给房某某之子发放生活补贴,保障其正常的学习生活不受影响。这让服刑中的房某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要安心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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