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政府
|
|
□ 杨伟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作为全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宏伟蓝图,《纲要》确立和勾勒了今后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鲜明地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的要求,标志着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 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率先突破。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事业,需要各类主体、各种要素和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汇聚法治建设的合力。党的十八大后,确立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法治建设总布局,旨在整体谋划、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不过,全面推进中依然有重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就居于特殊地位。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否尊法守法和依法行政,不仅关乎法律法规的实施程度和法治建设的成效,而且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治和法治国家建设的认识和评价。法治政府是法治社会的引领者和示范者,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需要率先突破。《纲要》正是基于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这一定位,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布局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致力于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期待突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是需要不断进步和不断创新的事业,它既是发展的过程和进程本身,也是进步的成果和成就的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建设不断推进并取得了巨大进展。1993年,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行政要求以来,199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对推进依法行政作出部署。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2015年12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首度共同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40多年来,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日益提高,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具备了取得更大突破的条件和基础。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在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攻坚期之时,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在已有经验、做法和制度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在法治框架下积极探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理念、新路子、新办法,务求取得更大突破,取得更大成效。《纲要》充分总结了我国已有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和成就,特别是近5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进而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法治政府建设迎来全面突破。《纲要》站在新时代的潮头,立足于法治建设的布局和未来发展,建基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定位和基础,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吹响了“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号角。这既是一种使命和光荣,更是一种责任和挑战。为此,《纲要》在全面规划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 《纲要》完善法治政府的标准要求,将已有的“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标准,升级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新标准突出了人民性和智能性,“人民满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智能高效”是适应科技发展对法治政府的新要求。 《纲要》高度重视人民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提出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法治政府建设要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智慧和积极作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推动共享共治的社会协同治理格局。 《纲要》继承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七项重点任务,即政府职能定位、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社会纠纷矛盾化解、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在此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增两项重点任务,即“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新增任务针对性和指向性强,丰富完善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内涵和要求。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纲要》致力提出切实、具体、管用的举措,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奠定基础。如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要求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为提高监管成效,要求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完善制度,列出了重要领域立法清单;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
法治政府建设将全面突破全面提速
|
|
|
|
( 2021-08-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
□ 杨伟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作为全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宏伟蓝图,《纲要》确立和勾勒了今后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鲜明地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的要求,标志着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 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率先突破。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事业,需要各类主体、各种要素和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汇聚法治建设的合力。党的十八大后,确立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法治建设总布局,旨在整体谋划、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不过,全面推进中依然有重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就居于特殊地位。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否尊法守法和依法行政,不仅关乎法律法规的实施程度和法治建设的成效,而且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治和法治国家建设的认识和评价。法治政府是法治社会的引领者和示范者,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需要率先突破。《纲要》正是基于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这一定位,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布局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致力于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期待突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是需要不断进步和不断创新的事业,它既是发展的过程和进程本身,也是进步的成果和成就的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建设不断推进并取得了巨大进展。1993年,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行政要求以来,199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对推进依法行政作出部署。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2015年12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首度共同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40多年来,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日益提高,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具备了取得更大突破的条件和基础。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在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攻坚期之时,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在已有经验、做法和制度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在法治框架下积极探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理念、新路子、新办法,务求取得更大突破,取得更大成效。《纲要》充分总结了我国已有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和成就,特别是近5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进而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法治政府建设迎来全面突破。《纲要》站在新时代的潮头,立足于法治建设的布局和未来发展,建基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定位和基础,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吹响了“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号角。这既是一种使命和光荣,更是一种责任和挑战。为此,《纲要》在全面规划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 《纲要》完善法治政府的标准要求,将已有的“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标准,升级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新标准突出了人民性和智能性,“人民满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智能高效”是适应科技发展对法治政府的新要求。 《纲要》高度重视人民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提出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法治政府建设要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智慧和积极作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推动共享共治的社会协同治理格局。 《纲要》继承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七项重点任务,即政府职能定位、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社会纠纷矛盾化解、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在此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增两项重点任务,即“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新增任务针对性和指向性强,丰富完善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内涵和要求。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纲要》致力提出切实、具体、管用的举措,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奠定基础。如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要求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为提高监管成效,要求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完善制度,列出了重要领域立法清单;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