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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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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楠特
最近一段时间,笔者不时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吐槽小区遛狗者不拴绳,惊吓到老人和孩子,而居委会和物业对此都无能为力。特别是,有位女性邻居称自己在小区门口花坛边正常遛弯,无故被迎面跑过来的狗咬伤。尽管事后报了警,警方对狗主人进行了教育和罚款,但此事对怀有身孕的她造成了极大的身心影响。 事实上,类似笔者邻居这样遭到未拴绳的狗所伤的事件不胜枚举,而因为“狗患”所引发冲突更比比皆是。不文明养犬俨然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对于遛狗不拴绳行为所造成的人或物损害,民法典规定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为规范养犬,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我国各主要城市也都出台了有关犬只限养的专项规范,大多城市都确立了一些基本规则:凭证养犬,养犬有数量上限,重点管理区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等。违反者将视情形,被处以数百元乃至上万元的处罚,直至没收犬只。而有些地方还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比如即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直接规定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可以说,城市的养犬管理正逐步走向制度化、法治化。 然而,由于工作量大,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做到日常实时监管,治理效果自然不尽如人意。有些地方尽管规定多部门如市政、卫生、畜牧、街道办等要全力配合警方,共同做好犬只管理,但由于各部门权责不明,沟通不畅,多部门协作成为纸上谈兵。而违法者受到惩罚的更是不多见,不按规定养犬在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了习惯性违法。监管和惩戒的缺位,导致邻里之间在养犬问题上矛盾突出,以致出现了投毒甚至悬赏杀狗的报复行为。 依法文明养犬不是“小家”事,实则是关乎居民生活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大家”事。治理不文明养犬,还须在政府职能部门主导治理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管齐下形成共治。 首先,要综合各方力量加强宣传教育。既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养犬相关法律法规,也要调动社区居委会和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参与宣传养犬规范,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规章规范。 其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执法部门要依法加强犬只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监管力度,对居民反映的养犬问题要及时处理,通过劝导制止和严格处罚不文明的养犬行为,让不文明养犬者警醒。鼓励居委会和物业制定文明养犬公约,调解养犬纠纷,对于屡劝不改者,及时向执法部门反映。 最后,充分调动市民积极性参与治理,鼓励居民实时提供违法线索,共同抵制不文明现象,倒逼养犬者加强自我约束,形成习惯。当宠物的主人严守法律边界时,不文明养犬也就能得到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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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文明养犬不是“小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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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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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楠特
最近一段时间,笔者不时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吐槽小区遛狗者不拴绳,惊吓到老人和孩子,而居委会和物业对此都无能为力。特别是,有位女性邻居称自己在小区门口花坛边正常遛弯,无故被迎面跑过来的狗咬伤。尽管事后报了警,警方对狗主人进行了教育和罚款,但此事对怀有身孕的她造成了极大的身心影响。 事实上,类似笔者邻居这样遭到未拴绳的狗所伤的事件不胜枚举,而因为“狗患”所引发冲突更比比皆是。不文明养犬俨然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对于遛狗不拴绳行为所造成的人或物损害,民法典规定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为规范养犬,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我国各主要城市也都出台了有关犬只限养的专项规范,大多城市都确立了一些基本规则:凭证养犬,养犬有数量上限,重点管理区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等。违反者将视情形,被处以数百元乃至上万元的处罚,直至没收犬只。而有些地方还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比如即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直接规定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可以说,城市的养犬管理正逐步走向制度化、法治化。 然而,由于工作量大,执法力量有限,无法做到日常实时监管,治理效果自然不尽如人意。有些地方尽管规定多部门如市政、卫生、畜牧、街道办等要全力配合警方,共同做好犬只管理,但由于各部门权责不明,沟通不畅,多部门协作成为纸上谈兵。而违法者受到惩罚的更是不多见,不按规定养犬在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了习惯性违法。监管和惩戒的缺位,导致邻里之间在养犬问题上矛盾突出,以致出现了投毒甚至悬赏杀狗的报复行为。 依法文明养犬不是“小家”事,实则是关乎居民生活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大家”事。治理不文明养犬,还须在政府职能部门主导治理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多管齐下形成共治。 首先,要综合各方力量加强宣传教育。既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养犬相关法律法规,也要调动社区居委会和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参与宣传养犬规范,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规章规范。 其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执法部门要依法加强犬只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监管力度,对居民反映的养犬问题要及时处理,通过劝导制止和严格处罚不文明的养犬行为,让不文明养犬者警醒。鼓励居委会和物业制定文明养犬公约,调解养犬纠纷,对于屡劝不改者,及时向执法部门反映。 最后,充分调动市民积极性参与治理,鼓励居民实时提供违法线索,共同抵制不文明现象,倒逼养犬者加强自我约束,形成习惯。当宠物的主人严守法律边界时,不文明养犬也就能得到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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