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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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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21-08-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2021年8月10日
  (2021)冀0281民初1007号 徐国利:本院受理原告张丽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81民初1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350号 杨金良:本院受理夏保建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23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催交诉讼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485号 江苏赛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立坤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赛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24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5252号 赵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周怀国、周克猛、徐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湖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925民初40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6315号 李中民:原告杨朝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朱腾:本院受理原告周碎芬与被告朱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82民初1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振忠: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金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振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3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力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云南汇科达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杨梅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7222号 沈勇、郭巧宏: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虹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与被告沈勇、郭巧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5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杨海锋(曾用名杨海丰):本院受理原告郑旭招与被告杨海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53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黄金亮:本院受理原告倪孔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潘忠江、邓宁坤、杨进、于艳慧、戴瑞兵、戴燕超、张正法、潘正辉因诉倪劳务合同纠纷二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2021)浙0382民初2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两份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林光华、黄美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天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光华、黄美娟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5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杨小军:本院受理原告邱军强与被告杨小军劳务合同纠纷、原告邱浩恩与被告杨小军劳务合同纠纷二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928号民事判决书、(2021)浙0382民初19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两份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杨峰:本院受理的(2021)川1322民初3186号原告全小勇与被告杨峰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不锈钢材料款和人工费643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李果: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果、郭俊材、黄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2239号判决书,判决被告李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9866.1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2021年6月9日前的利息为4360.85元,2021年6月9日之后的利息以实际下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6月1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或履行期限届满前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被告李果与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签订的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被告郭俊材、黄维对被告李果下欠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中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简案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王茜、谢长明:本院受理原告李根诉被告王茜、谢长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1322民初1911号判决书,判决被告王茜、谢长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根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2020年8月19日之前的利息,以实际下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15年8月5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4.6%计算;2020年8月19日之后的利息,以实际下欠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简案团队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李磊、刘利丽、天津中元鑫晟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市盛信运输有限公司:原告信远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108民初378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案件适用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8日9时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1634号 杭州骏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樟树市网新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骏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邹春生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浙0108民初1634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徐州世纪风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戴力诉你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毅、王淑影: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王绪壮:本院受理李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赵娜娜:本院受理程冬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杨仲:本院受理韩桂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陈高艳:原告陈其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叶杰、顾大鹏、仇军:本院受理朱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朱荣军:本院受理石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张鑫:本院受理钱玉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玉秀、江苏旭峰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印磊诉王玉秀与第三人江苏旭峰建设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苏1283民初8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徐星:本院受理丁红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张浩、张峰:本院受理陈林东诉你们返还代垫款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虹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殷浩平: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黄绍燕:原告周小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002民初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夏陈元:原告王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再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杨玉凤: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370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钱利泉: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朱东卫:原告杨嘉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湖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胡昌均:原告王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4054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南湖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卫华:原告太原市一长城输配电制造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浙0402民初3625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南湖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建文:原告吴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39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胡旺胜: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06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潘宁:原告刘洪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2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鹏: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475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1)粤0606民催34号 申请人陈广金因遗失其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支票壹张(票号:97670851;金额:31000元;付款人:谭桂芳;收款人:陈广金;出票日期:2021年6月20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1)粤0606民催35号 申请人佛山市裕懋丰商贸有限公司因遗失其持有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金沙分理处支票壹张(票号:59581888;金额:23812元;付款人:佛山市裕懋丰商贸有限公司;收款人:无;出票日期:2021年8月25日;付款日期: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林志杰、昆山市周市镇景致宾馆:本院受理昆山益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辛超超: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高伟磊: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冬莲: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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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李新华: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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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秀华、葛本付: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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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婵: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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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涛: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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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艰、张小英: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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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远亮、童家强: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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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亚平: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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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爱红: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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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凤琴、单吉旺: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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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世青、张富秀: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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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娟: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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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丽丹: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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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亮: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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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稳: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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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金红、刘晓玲: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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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凤平: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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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敏峰: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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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冬培、张红梅: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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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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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双浩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曹成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彭崇林:本院受理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3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侯法威、王小伟、太仓中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李延星:本院受理张月霞诉你李延星、李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8日15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尤应许:本院受理张平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女儿尤冉、儿子尤浩然由原告抚养并按每人500元支付抚养费。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0日8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陈冲:本院受理杨春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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