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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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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21-07-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近日,华东政法大学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自治区高院举行。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浪涛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暨法院系统高层次人才进修基地”揭牌,标志着华东政法大学与新疆法院共建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对于推动全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和提升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签署协议,自治区高院将和华东政法大学在三方面形成深度合作:一是华东政法大学作为新疆法院高层次人才进修长期合作单位,每年定期针对优秀员额法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同时聘请新疆法院优秀审判业务专家到学校挂职任教。二是新疆法院系统作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每年接收优秀毕业生到新疆法院系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同时邀请优秀法学教师到新疆法院交流调研,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社会热点案件研究讨论、提供咨询意见、提出监督建议。三是双方在“一带一路”区域内各国的重大、典型司法案例、域外法的准确适用以及司法实践领域课题的调查研究、科研成果、学术研讨活动等方面深度合作,相互提供便利、共享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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