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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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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银行卡帮助赌博网站过账获刑

( 2021-07-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吴凰行 两男子出售银行卡,帮助赌博网站过账,牟取非法利益。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甘某(另案处理)联系黄某,请求帮忙办理银行卡用于赌博网站过账,并以每张1500元左右的价格进行收购。黄某答应帮忙,于2020年4月使用自己身份证办理了两张手机卡和两张银行卡,出售给甘某,获利3000多元。其后,黄某还介绍章某、熊某(另案处理)、吴某、郭某办理了9张银行卡出售给甘某。黄某、章某分别获利5000余元,熊某获利2700元。
  截至案发,章某出售的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为563万余元;熊某出售的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为16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黄某被抓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能积极退缴赃款,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章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能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能积极退缴赃款,可酌定从轻处罚。综上,鉴于二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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