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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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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2020)黔2322民初5884号 陈丰伦:本院受理原告吴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322民初5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黔2322民初5864号 陈丰伦:本院受理原告黄昌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32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黔2322民初5851号 杨勇:本院受理原告岑明宽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322民初5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黔2322民初5854号 韩真会:本院受理原告肖正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322民初58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黔2322民初5860号 陈昌波:本院受理原告吴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322民初5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1)黔2322民初461号 张顺会:本院受理原告陈发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2322民初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867号 雷波(住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鸡场乡王官村二组,身份证号码:522501198411118331):本院受理原告李安定与被告雷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原告诉称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6013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10月21日下午14:30,开庭地点在本院第20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二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李海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被告李忠江、李海龙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2021)鄂0529民特1号 申请人王祥敬申请宣告公民失踪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于2021年6月18日作出(2021)鄂0529民特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王明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侯宗南:本院受理(2021)浙0482民初1257号原告嘉兴荣坤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侯宗南车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乍浦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马富花:本院受理马富财诉你马富花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822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 武文文、李有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悟县支行诉你们及湖北大悟鑫春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汤建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悟县支行诉被告湖北大悟鑫春置业有限公司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4327号 刘强(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8607126333,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大营村民委员会大营上村民小组54号):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江南米缘粮油店与被告刘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1办公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8时5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第21审判庭(华溪北路90号,诉讼服务中心2楼)。逾期未到庭应诉,本院将按缺席审理。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4067号 黄征、丁德川、王帅辉:本院受理原告阳志刚、余婷诉被告黄征、丁德川、王帅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黎国良: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城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84民初123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刘照松(又名车照松):本院受理原告代永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终结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2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刘照松(又名车照松):本院受理原告张方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终结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2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简国友:本院受理原告徐波与被告简国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或留置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1日14时30分在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苏0312民初5961号 赵忠虎:本院受理原告孔秀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陈芳:本院受理原告杜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6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刘春雨: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晟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7民初4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王宝: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新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2828民初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央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梁名来:本院受理原告陈广顺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静海镇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王海顺、杨辉、李海斌、唐士滨、吴远能、彭里达、陈波、耿婷婷、秦顺、黄景霞、何先明、余金勇、林宗义、陈玲云、陈丹青: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达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海顺【(2021)闽0206民初7046号】、被告杨辉【(2021)闽0206民初7051号】、被告李海斌【(2021)闽0206民初7053号】、被告唐士滨【(2021)闽0206民初7054号】、被告吴远能【(2021)闽0206民初7055号】、被告彭里达【(2021)闽0206民初7057号】、被告陈波【(2021)闽0206民初7058号】、被告耿婷婷【(2021)闽0206民初7058号】、被告秦顺【(2021)闽0206民初7060号】、被告黄景霞【(2021)闽0206民初7061号】、被告何先明【(2021)闽0206民初7064号】、被告余金勇【(2021)闽0206民初7065号】、被告林宗义【(2021)闽0206民初7066号】、被告陈玲云【(2021)闽0206民初7067号】、被告陈丹青【(2021)闽0206民初7067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3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给靳某某的道歉信 靳某某:您好!我向您诚挚道歉!我情绪失控将您的隐私曝光在微博上,破坏了您在同事学生中的良好形象,社会评价感降低,也让您有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我深表歉意!在此,我也表态,不会再对您的工作生活带来干扰,影响您的正常工作,如有违反,我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 殷丽君 遗失声明 北京鸿都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不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1101051163303),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鸿都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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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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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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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2020)黔2322民初5884号 陈丰伦:本院受理原告吴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322民初5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黔2322民初5864号 陈丰伦:本院受理原告黄昌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322民初5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黔2322民初5851号 杨勇:本院受理原告岑明宽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322民初5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黔2322民初5854号 韩真会:本院受理原告肖正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322民初58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黔2322民初5860号 陈昌波:本院受理原告吴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2322民初5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1)黔2322民初461号 张顺会:本院受理原告陈发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2322民初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867号 雷波(住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鸡场乡王官村二组,身份证号码:522501198411118331):本院受理原告李安定与被告雷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原告诉称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6013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10月21日下午14:30,开庭地点在本院第20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二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李海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被告李忠江、李海龙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2021)鄂0529民特1号 申请人王祥敬申请宣告公民失踪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于2021年6月18日作出(2021)鄂0529民特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宣告王明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侯宗南:本院受理(2021)浙0482民初1257号原告嘉兴荣坤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侯宗南车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乍浦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马富花:本院受理马富财诉你马富花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青2822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 武文文、李有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悟县支行诉你们及湖北大悟鑫春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汤建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悟县支行诉被告湖北大悟鑫春置业有限公司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4327号 刘强(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8607126333,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大营村民委员会大营上村民小组54号):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江南米缘粮油店与被告刘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1办公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8时5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第21审判庭(华溪北路90号,诉讼服务中心2楼)。逾期未到庭应诉,本院将按缺席审理。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4067号 黄征、丁德川、王帅辉:本院受理原告阳志刚、余婷诉被告黄征、丁德川、王帅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黎国良: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城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84民初123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刘照松(又名车照松):本院受理原告代永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终结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2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刘照松(又名车照松):本院受理原告张方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终结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2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简国友:本院受理原告徐波与被告简国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或留置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1日14时30分在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苏0312民初5961号 赵忠虎:本院受理原告孔秀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郑集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陈芳:本院受理原告杜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6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刘春雨: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晟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7民初4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王宝: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新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2828民初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央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梁名来:本院受理原告陈广顺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静海镇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王海顺、杨辉、李海斌、唐士滨、吴远能、彭里达、陈波、耿婷婷、秦顺、黄景霞、何先明、余金勇、林宗义、陈玲云、陈丹青:本院受理原告天下达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海顺【(2021)闽0206民初7046号】、被告杨辉【(2021)闽0206民初7051号】、被告李海斌【(2021)闽0206民初7053号】、被告唐士滨【(2021)闽0206民初7054号】、被告吴远能【(2021)闽0206民初7055号】、被告彭里达【(2021)闽0206民初7057号】、被告陈波【(2021)闽0206民初7058号】、被告耿婷婷【(2021)闽0206民初7058号】、被告秦顺【(2021)闽0206民初7060号】、被告黄景霞【(2021)闽0206民初7061号】、被告何先明【(2021)闽0206民初7064号】、被告余金勇【(2021)闽0206民初7065号】、被告林宗义【(2021)闽0206民初7066号】、被告陈玲云【(2021)闽0206民初7067号】、被告陈丹青【(2021)闽0206民初7067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共13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审判流程公开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厦门市湖里区金尚路1789号六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举证期限最后一日、开庭日期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特此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给靳某某的道歉信 靳某某:您好!我向您诚挚道歉!我情绪失控将您的隐私曝光在微博上,破坏了您在同事学生中的良好形象,社会评价感降低,也让您有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我深表歉意!在此,我也表态,不会再对您的工作生活带来干扰,影响您的正常工作,如有违反,我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 殷丽君 遗失声明 北京鸿都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不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1101051163303),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鸿都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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