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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7-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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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亿联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周子权、张文星、侯喜全、刘凤勋、朱丙权、张西廷、闫俊荣、刘飒、刘娜娜、武怀印、张荣杰、邵海涛与被上诉人河北亿联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11民破终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付艳稳、张恩宏: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郭建军、柴红霞与被上诉人刘晓玲,原审被告罗春明、罗延普、张世勇、付艳稳、张恩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1民终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苑明:本院受理原告陈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5民初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李宁:本院受理原告张小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1125民初36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1)冀1125民初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钟文辉、章燕燕:本院受理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钟文辉、章燕燕、刘忠诚、王素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张立伟:本院受理赵明龙诉你不当得利纠纷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自公告起满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牤牛营子法庭2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洪强伟:本院受理原告项进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叶海勇:原告王有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公告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天津瀚元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冀0827民初856号原告宽城佳泽工程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冯三军:本院受理原告丁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大冶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宁强县胡家坝镇许家坝村七组肖正斌:本院受理原告李秀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726民初4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李秀明与你离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递交本院。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宁强县二郎坝镇罗家坝村二组何仕恒:本院受理原告李雪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726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递交本院。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陕西省宁强县胡家坝镇清明山村一组黄雄:本院受理原告刘春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法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铁锁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王敬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104民初803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办案作风跟踪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8日9时00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许垒、罗在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104民初803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办案作风跟踪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8日9时00分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第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均:本院受理原告杨袁慧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112民初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朱春来:本院受理原告郑林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1年9月30日15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朱玉闩:本院受理原告陈上粮诉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1年9月30日15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杨子见:本院受理原告孙路化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1年9月30日14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5272号 祝华、章盈盈:我院受理原告浙江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祝华、章盈盈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2871号 杨兴林、余庆文:我院受理原告董善宝与被告杨兴林、第三人余庆文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术同:本院对李月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23民初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
肖旭臣:本院受理原告刘志棋、王菲菲与你、卢松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皖1182民初43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82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吕永道:本院受理原告陆奕航、张本苗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张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袁志侠:本院受理原告于金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龙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杨忠兵:本院受理原告金茂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17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准予原告金茂群与被告杨忠兵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正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万金玉、李业芳:本院受理泰安市滋养堂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鲁0982民初2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宫里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李春元、李香保、李瑞、李大胜、李春献、郭金金: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清等29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陕西省宁强县铁锁关镇刘家坝村四组陈慧:本院受理原告高学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铁锁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朱少卿:本院受理原告代淑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师良:本院受理原告鲁娟诉被告王师良、刘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鲁娟向法院申请撤诉。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1539号案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吴雄:原告成凤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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