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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7-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吴礼想:本院受理原告柴华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381民初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遵化市众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汪红茁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81民初1489号民事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遵化市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4089号 罗其山:本院受理原告罗正义诉被告罗其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未支付借款4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3117号 谢成顺:本院受理原告钱军诉被告谢成顺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中介佣金人民币1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3107号 席鹏、席国华:本院受理原告赵青松诉被告席鹏、席国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轮胎款7万元;2.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1965号 黄碧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与被告黄碧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2 296.02元及利息、罚息(以结清借款当日原告核心系统数据为准),截至2020年12月3日,被告拖欠利息、罚息共1 564.15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2447号 谢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与被告谢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74 168.34元及利息、罚息(以结清借款当日原告核心系统数据为准),截至2020年12月3日,被告拖欠利息、罚息共11 260.14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98号 杨胜(住贵州省兴仁县下山镇海马村尖山组24号,公民身份号码:522322199105302312):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杨胜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杨胜支付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保险理赔款775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21年1月5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款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60元,合计510元,由被告杨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34号 被告陈百成,住山东省嘉祥县嘉祥街道办事处李楼村221号,公民身份号码:370829197204200314:本院受理原告李茂军与被告陈百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被告下落不明,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浙0784民初3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陈百成支付原告李茂军货款1278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1年1月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款项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56元,公告费1255元,合计4111元,由被告陈百成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9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348号 李亚飞(住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居民委员会四组75号,公民身份号码:320926197601231314);任美红(住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居民委员会四组75号,公民身份号码:320926197812191287);李星辰(住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狮子口居民委员会四组75号,公民身份号码:320982200001241274) :本院受理原告丁月珍与被告李亚飞、任美红、李星辰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请要求: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加工费154190元及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9:30,开庭地点在本院第24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2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599号 陈兆忠(住江西省彭泽县东升镇东升村白铜组29号,公民身份号码:360430198507122516):原告永康市丽城量贩歌厅与被告陈兆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4民初5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梁伟兵、董姣霞:我院受理的原告周丽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和硕县人民法院(2021)新2828民初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董理真:本院受理原告向天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独任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董理真:本院受理原告李德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独任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董理真:本院受理原告王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独任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董理真:本院受理原告刘玉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独任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董理真:本院受理原告雷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独任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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