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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托关系送礼上学被骗18万余元

( 2021-07-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生活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棣

  眼下,中小学报名即将开始,有些家长为孩子的上学问题托关系找门路,认为送礼就能够让孩子去一所理想的学校。《法治日报》记者从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比较典型的案例,张某等一些家长就是因为轻信谎言,不仅没给孩子找到理想的学校,还被骗走18万余元。
  “虽然划片入学是政策性规定,但我认识教育系统的领导,只要花钱打点关系,就可以帮忙办理非学区学生入学。”2020年7月,家住许昌市建安区的徐某四处声称自己有关系。正在为孩子入学犯愁的张某听说后,找到徐某问能否帮助上许昌市某小学,徐某满口答应下来,张某当场通过微信给其转去两万元。
  见轻易到手两万元,徐某便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声称有能力帮助办理市区各小学入学。很快,又有学生家长与其联系转了钱。徐某将这些钱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喝酒、唱歌等消费,对于办理入学的事则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不再接学生家长的电话。迟迟等不来孩子入学消息的一名学生家长意识到受骗,遂于2020年12月到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报案。
  徐某归案后供认,2020年9月至11月,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形式收取8名学生家长的钱款共计18万余元。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犯罪将其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以其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3月末,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系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到案后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近年来,以托关系送礼入学为名实施诈骗犯罪案件屡屡发生。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心切、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哄骗家长花重金‘走后门’让孩子入读‘好学校’。”该案审判长郭艳提醒说,家里有适龄孩子的家长应多关注官方发布的招生信息,详细了解当地学校的招生入学政策,按照所在学区学校官方渠道公布的要求办理入学,千万不要迷信所谓的“关系”疏通,在钱财被骗的同时,还会耽误孩子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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