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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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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徐小明:本院受理原告陈建军诉你与魏兵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112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吴广伟:本院受理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归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7400元、利息2455.62元、费用4307.91元,共计24163.53元及自2021年1月25日以后的利息;二、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和相关从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应付的费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到庭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贾彬: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辽0604民初677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林晶、田金龙、张兵: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辽0604民初674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姚正权:本院受理丰玉保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82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市威肯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原告诉请为:要求解除原告与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签订的供应商合作协议;判决两被告支付货款153757.28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陈坤、杨启龙、龙汝智、张克伟、冯先源:本院受理上诉人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衡水三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陈坤、杨启龙、龙汝智、张克伟、冯先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民终178号民事调解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恒梅、夏淑波:上诉人高绍宝就(2020)冀1125民初55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残疾人创业基金会:本院受理杨垒、武铭铭与被告河北省残疾人创业基金会、衡水中房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吴琼、范绪鹏: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215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9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程翠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与被告程翠平、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215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9月27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杨志成:原告四川德智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期满后于2021年9月29日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杏坛中路158号)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894号 吕康杰:我院审理原告徐土发与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82民初4894号案件的民事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9月1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凯:本院受理(2021)浙0382民初4841号原告张大国与被告李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文书上网通知书、诉讼须知及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本案定于2021年9月1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986号 王真凯:本院受理原告徐梦雪诉被告王真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82民初498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11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701号 周思哲:本院受理原告卢晓杲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田国海:本院受理原告张乐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21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你方于判决生效后向张乐勇支付12000元及违约金2000元、律师费4000元,并承担诉讼费157元。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刘李子、上海森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原告诉请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理赔款41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方炜、曹红侠: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寿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邵珠林:本院受理原告张延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本院作出(2021)鲁1721民初535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邵珠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延雷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支付利息(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利息为10174.45元;自2020年10月1日起之后的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80元,原告张延雷负担27元,被告邵珠林负担4453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吴长永:本院受理原告雷启友诉被告吴长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郑德海:本院受理原告彭灯传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82民初21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马标、丁情情:本院受理高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621民初2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涡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陈世兵:本院受理王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11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建:本院受理田永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8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强:本院受理原告谢东林诉你、宋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20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小平、毛歆:本院受理原告陈魁诉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贵阳荣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万智东、李小平、毛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十一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小平、毛歆:本院受理原告陈魁诉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贵阳荣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万智东、李小平、毛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陈魁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十一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烟台梦托拉服饰有限公司、金成洁: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同信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烟台梦托拉服饰有限公司、金成洁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4民初12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1)辽0604民初120号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及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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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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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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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徐小明:本院受理原告陈建军诉你与魏兵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112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吴广伟:本院受理云南通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归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7400元、利息2455.62元、费用4307.91元,共计24163.53元及自2021年1月25日以后的利息;二、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和相关从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应付的费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到庭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贾彬: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辽0604民初677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林晶、田金龙、张兵:原告丹东亿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辽0604民初674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姚正权:本院受理丰玉保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82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市威肯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原告诉请为:要求解除原告与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签订的供应商合作协议;判决两被告支付货款153757.28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陈坤、杨启龙、龙汝智、张克伟、冯先源:本院受理上诉人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衡水三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陈坤、杨启龙、龙汝智、张克伟、冯先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民终178号民事调解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恒梅、夏淑波:上诉人高绍宝就(2020)冀1125民初55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残疾人创业基金会:本院受理杨垒、武铭铭与被告河北省残疾人创业基金会、衡水中房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吴琼、范绪鹏: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215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9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程翠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与被告程翠平、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215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9月27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杨志成:原告四川德智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期满后于2021年9月29日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杏坛中路158号)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894号 吕康杰:我院审理原告徐土发与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82民初4894号案件的民事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9月1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凯:本院受理(2021)浙0382民初4841号原告张大国与被告李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文书上网通知书、诉讼须知及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本案定于2021年9月16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986号 王真凯:本院受理原告徐梦雪诉被告王真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82民初498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11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701号 周思哲:本院受理原告卢晓杲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田国海:本院受理原告张乐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21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你方于判决生效后向张乐勇支付12000元及违约金2000元、律师费4000元,并承担诉讼费157元。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刘李子、上海森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原告诉请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理赔款41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方炜、曹红侠: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寿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邵珠林:本院受理原告张延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本院作出(2021)鲁1721民初535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邵珠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延雷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支付利息(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利息为10174.45元;自2020年10月1日起之后的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80元,原告张延雷负担27元,被告邵珠林负担4453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 吴长永:本院受理原告雷启友诉被告吴长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02民初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郑德海:本院受理原告彭灯传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182民初21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马标、丁情情:本院受理高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621民初2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涡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陈世兵:本院受理王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11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建:本院受理田永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22民初8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张强:本院受理原告谢东林诉你、宋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20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小平、毛歆:本院受理原告陈魁诉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贵阳荣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万智东、李小平、毛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十一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小平、毛歆:本院受理原告陈魁诉被告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贵阳荣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万智东、李小平、毛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陈魁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十一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烟台梦托拉服饰有限公司、金成洁:本院受理原告丹东同信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烟台梦托拉服饰有限公司、金成洁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4民初12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1)辽0604民初120号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及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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