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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高端论坛在天津大学举行

( 2021-06-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本报讯 记者张驰 日前,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在天津大学法学院举行。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范海林,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指委主任徐显明,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王轶,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岳彩申,辽宁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松,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胡铭,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何志鹏,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寿平,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梅夏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党委书记杨欢,法学院卓越教授张恒山、讲席教授熊文钊、英才教授王小钢等专家学者通过线上和线下等方式出席会议。孙佑海主持。
  范海林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高教司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为新文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努力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提供人才支撑。
  徐显明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的召开,是联盟面对国际形势变化和国家战略需求,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时代担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院校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在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国际合作、学习实践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为涉外法治领域输送了一大批涉外法治人才,在促进对外开放、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现有涉外法治专业人才数量和质量远不能满足新时代对外开放、参与国际事务和涉外法治建设的需求。如何培养一批拥有家国情怀、法治信仰、精通国际法律规则、外语能力出众的涉外法治人才,是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新课题,需要进行系统研究和深入探讨。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围绕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这一主题,聚焦我国在参与全球治理和涉外法治建设中的难点和短板,深入探讨进一步加快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学科体系、培养体系、保障体系的发展路径,为更充分发挥高校法学教育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建言献策。徐显明肯定了法学教育创新联盟秘书处单位所做的大量工作,也希望各联盟成员单位充分利用联盟平台,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方法,促进法学教育教学模式的创新与实施,为推动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助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来自二十余所高校的法学专家学者围绕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体系、理念与思路、知识体系等作了主题发言。经过与会嘉宾的讨论研究,会议达成了《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天津共识》。共识指出:第一,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引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第二,以顶层设计为统领,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第三,以协同创新为抓手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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