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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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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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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民警法治副校长办实事

( 2021-06-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魏静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不论使用何种手段,只要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类似的枯燥法律概念,对于正处于好奇心萌发阶段的中小学生理解相对困难。作为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城西中心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刘斌达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以简单明了的语言,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以生动形象的案例解说出来,向学生宣讲法律、消防、反恐防恐、交通法规等知识,真正做到寓教于乐。
  “我从不照着书本念,因为学生根本记不住。将法律知识结合案例讲解,学生听起来有兴趣。”刘斌达说。他有着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接触过许多大大小小的案子。如今,这些案子都是他在法治课上吸引学生注意力的重要法宝。
  5月27日下午,刘斌达在城西中心小学教室里像往常一样为师生讲授法治课,丰富的案例,有趣的讲解,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
  今年以来,仙游县公安局在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下,从全县公安机关挑选294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组织协调能力好的民警,兼任学校安全法治副校长(园长),参与平安校园建设。
  根据仙游县公安局要求,民警对自己辖区内各个学校的规模、师生和校工情况、各个年级的上学时间必须牢记于心,与辖区学校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保卫科(室)老师要保持稳定的联系,实时掌握学校情况,保证一旦发生任何涉校矛盾纠纷、涉校涉生警情,派出所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并及时解决。
  “我始终认为,担任法治副校长,就应实实在在推动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万万不能成为一个挂名校长,这是我一直保持的初心。”仙游县公安局沧溪海防派出所社区民警刘功校说。
  为此,刘功校参与研究制定了《法治进校园工作方案》《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同时参与了学校法治教育规划,协助学校设置法治教育课程,让法真正走进学生心中。
  今年5月初,仙游县枫亭镇海平中学八年级学生秦小月(化名)的家长在微信上收到一则来自“数学老师”的消息,对方称学校需要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登记,并交钱购买课外书籍。秦小月的家长认为对方能准确说出自己孩子的姓名及其他信息,便对这位“老师”的身份深信不疑。正准备转账时,秦小月想起不久前法治副校长曾在学校进行法治宣讲,提到的有个诈骗套路和这个所谓的“数学老师”很相似,便告诉了家长。秦小月家长立即中断了与“数学老师”的对话,并向学校校长求证此事,果然这个“数学老师”是个骗子。
  仙游县公安局鲤城派出所社区民警郑国智认为,法治副校长(园长)的工作包括协助学校做好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完善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安全教育机制。“社区民警要及时了解群众需要什么、烦心什么,这样才能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郑国智说。
  前不久,郑国智进校开展法治宣讲,一名老师反映,有个孩子因为相关证件缺少无法落户,导致其一直没办理入学手续。郑国智立即联系社区干部了解具体情况。由于孩子的家庭地址早已被停用,没有土地证和门牌证,无法开具相关证明进行落户,郑国智便向上级汇报,积极对接街道负责人,最终为孩子落户提供了证明材料,办理了入学手续。
  据了解,仙游县公安局民警自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来,共组织开展校园内部检查1692次,全面规范校园警务室4个,安装监控设备321套,为平安校园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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