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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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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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从无到有从零散到完备 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颁布
全票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生效时间最长的法律
第一次法律草案网上征求意见
第一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第一次审议立法后评估报告
首次法律出台前进行评估
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第一次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通过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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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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