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颁布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彻底颠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废除了包办买卖婚姻、纳妾、男人随意休妻等封建婚姻制度的糟粕,其确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沿用至今,成为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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