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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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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家梁 通讯员袁萍 近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贵州省禁毒条例,将于2021年6月26日起施行。 据了解,此次为《贵州省禁毒条例》第二次修正,共修改15条,其中新增条文5条。修改后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禁毒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禁毒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立法层面健全制度机制,重点对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规范戒毒医疗机构、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设置及收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为解决病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问题,修改后的条例明确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派驻医技力量等方式,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修改后的条例还新增规定:“禁毒委员会协调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利用现有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改建特殊医疗场所,收治患严重疾病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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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贵州省禁毒条例 将于6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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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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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家梁 通讯员袁萍 近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贵州省禁毒条例,将于2021年6月26日起施行。 据了解,此次为《贵州省禁毒条例》第二次修正,共修改15条,其中新增条文5条。修改后的条例总结了近年来禁毒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禁毒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立法层面健全制度机制,重点对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规范戒毒医疗机构、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设置及收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为解决病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问题,修改后的条例明确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派驻医技力量等方式,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修改后的条例还新增规定:“禁毒委员会协调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利用现有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改建特殊医疗场所,收治患严重疾病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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