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13 13/13 12 13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公告专栏

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6-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6/7中缝
  盛宝群:本院受理上诉人金明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民终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另依据判决你需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专户名称: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河西支行;账号:100295042513。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万飞:本院受理原告李超诉被告吴万飞承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蔡欣平:本院受理原告锡山区云林百乐达贸易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范德红:本院受理原告周德宝、王多和、贾仁贵、周梦婷、周梦蝶、周梦雪与被告范德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1)皖0422民初174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丹东市益荣佳园小区各位业主、住户:在(2021)辽0604执恢33号案件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丹东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益荣佳园小区下列房屋: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53号2单元706室、53号3单元707室;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75号4单元607室;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35-2号;丹东市振兴区健康路113号2单元705室房屋。如对本院查封上述房屋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购房手续,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李帅:本院受理无锡智康五金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传票、追加当事人通知书、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路祖元、李祥翠: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家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84民初4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曾加云:本院受理原告余顺发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0)冀1181民初170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刘雅楠:本院受理张燕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82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安平县安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李巧梅:本院受理刘士伯诉安平县安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李巧梅、马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125民初16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郭小奎:本院受理张建尊诉张倩、郭小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125民初3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残疾人创业基金会:本院受理苏代星诉河北省残疾人创业基金会、衡水中房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方胜、唐瑜: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定于2021年9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马春海、朱小伟:本院受理董凤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881民初1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孙伟康:本院受理邵永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陈原明:本院受理锡山区羊尖信德建材经营部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2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华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原告山东圣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临沂市华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1326民初14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间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杨辉:本院受理张洪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刘立军、张素勤:本院受理张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涡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龙金亮: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陈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裁定按原告陈众强撤诉处理。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523民初1294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梁涛:本院受理王勇、张秀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10民初4132、4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康宏宪:本院受理龚秋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10民初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贾世会:本院受理原告王飞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84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朱震球、李居珍:本院受理原告宋文彦与被告朱震球、李居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925民初5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六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张健:本院受理王二珍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22民初2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讼状,上诉于安徽省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万本贵:原告胡甜玉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鉴定质证通知书、被告戴振华提交的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现原告胡甜玉申请本院对其伤残级别、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期限及后续医疗费进行鉴定并提供检材,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三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八法庭进行鉴定检材质证,逾期本院将依法视为放弃对鉴定检材发表质证意见权利。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沈静:本院受理杨六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催43号 申请人南通五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持有的银行汇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汇票号码31300051 46638785、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木辛源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市鄞州波洛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5月6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11月6日。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