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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枫桥式”税务打造化解涉税争议一体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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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区局矛盾就地化解
四川“枫桥式”税务打造化解涉税争议一体化平台

( 2021-06-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前不久,位于四川绵阳安州区的绵阳市圣鼎建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员工和企业的小纠纷。员工李某在离职时认为公司对自己的工资计算有误,一气之下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将问题反映到税务部门。安州区税务局收到申诉后,将双方请到“枫桥式”税务分局的“税安”调解工作室,对双方进行了情绪安抚,并对事件进行核实,最终确认公司对员工工资计算并无问题。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妥善化解纠纷。
  “枫桥式”税务分局是今年四川省税务局在法治建设上的全新试点。记者近日了解到,4月21日,四川首个“枫桥式”税务分局在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花荄税务分局正式挂牌运行。截至5月31日,共处理78件税费矛盾争议,处理税费问题82个,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调解满意度达100%。
矛盾争议一站式处理
  “‘枫桥式’税务分局是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出来的,是在党史经验这片‘红色地基’上建立起来的,是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区局、矛盾就地化解是分局的办事宗旨。”安州区税务局负责人何杰介绍说,“枫桥式”税务分局旨在用专业、多元、系统、人性化的法律服务,打造集化解涉税争议、防范执法风险、优化涉税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平台。
  记者了解到,“枫桥式”税务分局设有“税安”工作室,对涉税费矛盾争议受理和处理的统一“窗口”,提供“一站式”矛盾争议处理服务:由前端对来自12366热线、政府转办、线上收集、预警机制等渠道的矛盾争议件进行登记和分类,由“法律后台”通过现场、电话、视频和直播等方式开展争议调解。
  “我们在前端配套搭建涉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团队、矛盾争议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以及重点争议和一般争议两个调解小组;‘法律后台’由省市两级联动的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为保障。”花荄税务分局局长黄建钧介绍了调解工作的保障。
提供咨询援助方案
  “枫桥式”税务分局不仅提供源头治理方案,还提供风险预防、防患于未然的咨询援助方案。
  “法援惠民生”专家门诊办公室,由区税务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业务能手组成,不仅可以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当面“问诊”的法律援助服务,也可以通过热线、会税直播间等提供在线咨询。
  家住花荄白鹤林社区的秦大爷计划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子女,但却为房产赠与的涉税事宜犯起了难,在听说离家不远的花荄税务分局有惠民法律服务后,秦大爷来到“法律惠民生”专家门诊办公室。公职律师丁扬了解情况后,化解了秦大爷对房产赠与他人后被弃养的担心。
  “枫桥式”税务分局建立以后,花荄镇白鹤林社区的网格员蒋贤琼出入花荄税务分局的次数变多了,而且她还多了一个新身份——“枫桥式”税务分局特邀调解员。
  近日,白鹤林社区居民王某在去医院看病过程中,发现医院系统显示其未连续缴纳医保,故医药费无法报销。王某自知医保费一直按时正常缴纳,一气之下跑到税务部门“讨说法”。蒋贤琼参与了这次调解。在进行多渠道查询后,发现问题出在医保局数据错误上,遂当即联系医保局改正,问题得以解决。王某事后对税务部门的工作竖起大拇指。
  “‘枫桥式’税务分局旨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这与网格员工作属性完全匹配,也与当前法治精神和社区建设要求高度契合。”蒋贤琼说。
  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瑞琰坦陈,“枫桥式”税务分局通过将社区“网格员”、税法遵从度高的纳税人纳入争议调解团队,树立优秀纳税人典型,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等措施,引导纳税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以推动筑牢基层税务法治屏障。
部门协作“争议共管”
  在特邀调解员名单中,除有网格员,法官、企业会计等也在特邀行列。“枫桥式”税务分局不仅搭建起化解矛盾的法治桥梁,也搭建起部门协作的共治桥梁。
  据了解,以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为契机,花荄税务分局与花荄镇政府共同明确10个“争议共管”合作事项,还与当地公安和司法部门建立共治机制。
  安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刚认为,矛盾调解是法院诉源治理的一方面,通过矛盾调解可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安州区法院与区税务局已联合开展多起涉税矛盾调解,以前两部门单独无法解决的矛盾都得到了有效化解。
  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彬说,“枫桥式”税务分局创建工作为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了税务元素,贡献了税务智慧。
  “‘枫桥式’税务分局的本质是充分尊重理解纳税人,通过有温度的执法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政策宣讲与矛盾化解相结合的效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翟继光认为,“枫桥式”税务分局不是不处罚、轻处罚或者不得罪纳税人,而是更高层面的严格执法,是将“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集于一身的执法。
  “四川省打造税务版‘枫桥经验’的做法,不仅对于发挥税务工作在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中的关键作用具有意义,税务版‘枫桥经验’的实践探索,也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法学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重要的智识贡献。”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纠纷解决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左卫民教授说。
  记者了解到,如今,四川成都、攀枝花等14个市(州)局的“枫桥式”税务分局试点建设单位相继运行,目前处理税费争议192件,处理税费问题213个,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逾95.4%,调解满意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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