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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卢志坚 梅 静
6月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在“世界运河之城”——江苏扬州召开,论坛旨在总结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经验,进一步推进大运河公益保护向纵深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江苏省副省长胡广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 张雪樵在讲话中强调,检察机关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大运河文化带健康发展。要牢固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理念,加强检察机关多方协作联动,认真落实跨区划协作机制,共同筑就大运河全方位、立体式的公益保护格局。 胡广杰在致辞中指出,要深入推进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各项工作,坚持依法保护,持续强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调联动,推动跨区域司法协作;坚持系统推进,全面落实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规划;坚持精准治理,努力把大运河江苏段打造成为高标准的清水长廊、高颜值的生态长廊和高品位的文化长廊。 刘华在讲话中指出,江苏检察机关加大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持续助推大运河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创新大运河保护机动管辖机制、成立“大运河保护同盟”等流域公益诉讼办案机制,努力提升大运河检察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地方立法,加大力度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守护大运河文化传承。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4家单位现场交流了大运河公益保护的经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17家单位作了书面交流。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通报了大运河公益诉讼专案办理情况,主持签订了《大运河沿线八省(直辖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跨区域管辖协作意见》,为解决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问题,为破解大运河公益保护“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提供制度保障。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发布了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作说明。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主持论坛开幕式。中宣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部门代表,省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部分省政协委员,世界运河历史文化城市合作组织、沿大运河八省(直辖市)检察机关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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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新时代大运河公益保护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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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在江苏扬州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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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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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卢志坚 梅 静
6月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论坛在“世界运河之城”——江苏扬州召开,论坛旨在总结大运河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经验,进一步推进大运河公益保护向纵深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江苏省副省长胡广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 张雪樵在讲话中强调,检察机关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大运河文化带健康发展。要牢固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理念,加强检察机关多方协作联动,认真落实跨区划协作机制,共同筑就大运河全方位、立体式的公益保护格局。 胡广杰在致辞中指出,要深入推进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各项工作,坚持依法保护,持续强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调联动,推动跨区域司法协作;坚持系统推进,全面落实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规划;坚持精准治理,努力把大运河江苏段打造成为高标准的清水长廊、高颜值的生态长廊和高品位的文化长廊。 刘华在讲话中指出,江苏检察机关加大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持续助推大运河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创新大运河保护机动管辖机制、成立“大运河保护同盟”等流域公益诉讼办案机制,努力提升大运河检察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地方立法,加大力度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守护大运河文化传承。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4家单位现场交流了大运河公益保护的经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17家单位作了书面交流。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通报了大运河公益诉讼专案办理情况,主持签订了《大运河沿线八省(直辖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跨区域管辖协作意见》,为解决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问题,为破解大运河公益保护“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提供制度保障。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发布了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作说明。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主持论坛开幕式。中宣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部门代表,省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部分省政协委员,世界运河历史文化城市合作组织、沿大运河八省(直辖市)检察机关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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