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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6月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作的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财经委认为,2020年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良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该草案。 报告同时指出,2020年中央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项目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预算的约束力还不够;有些部门决算结转结余资金较多,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强;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不够完善,有些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一些绩效目标设定不够规范,有些部门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有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仍然存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仍不容忽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新修订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工作,财经委在报告中提出了多方面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规范预算决算草案编报和预算执行。要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范围,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切实强化支出标准在预算决算草案编报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按经济性质分类编报预算决算草案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严控预算调剂,提升预算约束力。执行中确需作出调剂变化的,须按照程序审批。加强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预算数据集中管理运用。加大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保障党中央方针政策落实落地。要进一步增强财税政策的针对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加强相关政策之间的统筹衔接,形成政策合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制度措施,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加强科技资源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研究相关财政政策,鼓励低碳技术研发。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管理整体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动态实时管理。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城、分层次的核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的挂钩机制。 四是进一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全过程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推动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风险处置机制。研究推进政府债务立法工作。 五是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落实已经出台的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切实解决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和其他财政资金交叉重复问题。健全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对现行专项转移支付开展全面评估。加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六是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从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等根源上查找短板漏洞。细化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对明知故犯的要严肃查处,从源头上进行整改。要进一步落实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机制。要持续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审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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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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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提升预算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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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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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宁宁
6月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作的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财经委认为,2020年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良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该草案。 报告同时指出,2020年中央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项目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预算的约束力还不够;有些部门决算结转结余资金较多,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强;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不够完善,有些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一些绩效目标设定不够规范,有些部门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有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仍然存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仍不容忽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新修订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工作,财经委在报告中提出了多方面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规范预算决算草案编报和预算执行。要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范围,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切实强化支出标准在预算决算草案编报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按经济性质分类编报预算决算草案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严控预算调剂,提升预算约束力。执行中确需作出调剂变化的,须按照程序审批。加强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预算数据集中管理运用。加大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保障党中央方针政策落实落地。要进一步增强财税政策的针对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加强相关政策之间的统筹衔接,形成政策合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制度措施,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加强科技资源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研究相关财政政策,鼓励低碳技术研发。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管理整体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动态实时管理。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城、分层次的核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的挂钩机制。 四是进一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全过程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落实好“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推动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风险处置机制。研究推进政府债务立法工作。 五是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落实已经出台的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切实解决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和其他财政资金交叉重复问题。健全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对现行专项转移支付开展全面评估。加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六是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从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等根源上查找短板漏洞。细化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对明知故犯的要严肃查处,从源头上进行整改。要进一步落实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机制。要持续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审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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