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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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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夏帅:本院受理原告刘光宇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尹在炳:本院受理杨入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江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李树根: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宏大酒店用品一站式采购诉被告李树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18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臧定喜:本院受理原告吕克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正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徐小华、无锡博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肥东县奥驰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胡龙飞:本院受理方绪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周敬敬:本院受理原告朱晓玉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3民初6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王文好:本院受理原告胡明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皖1182民初1853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商丘市益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诉你、慕卫星、武陟县宏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中心支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内,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郑威:本院受理郑利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3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以船、熊艳梅:原告六安开发区鸿鹄日化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湖北楚成嘉信商贸实业有限公司、史小飞: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宜城市金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舟山市长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南方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9349号民事判决书,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113号 沈艳:我院受理原告钱旭东与被告沈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8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319号 袁大华:本院受理原告赖连法与被告袁大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8月30日14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田波:原告黄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张志伟:原告陈孝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陈光焱:原告刘腊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安徽品冠互联网家装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段旭东诉你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2021)皖0191民初272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法庭四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台州黔隆机电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49871147、金额为17000元、出票人为乐威泵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威尔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49343730、金额为63000元、出票人为台州鑫协鞋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佛山市禅城区壹创金属材料经营部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49710214、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玉环泽高机械厂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徐训超:本院受理张乐勇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原告诉请为:要求被告支付货款6450元,并承担10000元违约金,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3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毕言奇:本院受理葛芹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原告诉请为:要求被告支付货款6292元及逾期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周铁成申请宣告周军勇死亡一案,经查:周军勇,男,1979年6月5日生,汉族,汉川市人,住湖北省汉川市脉旺镇桃鹤,身份证号420984197906052437。于2003年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1年。希周军勇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史玉才、张海风:本院受理安平县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姚向前、汪胜利、姚平:本院受理原告姚胜与姚向前、汪胜利、姚平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民一庭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杨田凤:本院受理原告高明中诉被告杨田凤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8时30分整(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文涛:本院对闫凤辉与李文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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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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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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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夏帅:本院受理原告刘光宇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尹在炳:本院受理杨入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江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李树根: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宏大酒店用品一站式采购诉被告李树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18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臧定喜:本院受理原告吕克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正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徐小华、无锡博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肥东县奥驰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胡龙飞:本院受理方绪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周敬敬:本院受理原告朱晓玉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3民初6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王文好:本院受理原告胡明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皖1182民初1853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商丘市益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诉你、慕卫星、武陟县宏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中心支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内,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郑威:本院受理郑利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3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以船、熊艳梅:原告六安开发区鸿鹄日化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湖北楚成嘉信商贸实业有限公司、史小飞: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宜城市金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舟山市长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南方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9349号民事判决书,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113号 沈艳:我院受理原告钱旭东与被告沈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8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319号 袁大华:本院受理原告赖连法与被告袁大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8月30日14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田波:原告黄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张志伟:原告陈孝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陈光焱:原告刘腊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安徽品冠互联网家装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段旭东诉你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2021)皖0191民初272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独任法庭四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台州黔隆机电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49871147、金额为17000元、出票人为乐威泵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威尔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49343730、金额为63000元、出票人为台州鑫协鞋业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佛山市禅城区壹创金属材料经营部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49710214、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玉环泽高机械厂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徐训超:本院受理张乐勇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原告诉请为:要求被告支付货款6450元,并承担10000元违约金,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3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毕言奇:本院受理葛芹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原告诉请为:要求被告支付货款6292元及逾期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周铁成申请宣告周军勇死亡一案,经查:周军勇,男,1979年6月5日生,汉族,汉川市人,住湖北省汉川市脉旺镇桃鹤,身份证号420984197906052437。于2003年起,下落不明已满4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1年。希周军勇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史玉才、张海风:本院受理安平县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应诉须知、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姚向前、汪胜利、姚平:本院受理原告姚胜与姚向前、汪胜利、姚平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民一庭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杨田凤:本院受理原告高明中诉被告杨田凤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8时30分整(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文涛:本院对闫凤辉与李文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422民初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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