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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法律援助机构倾情温暖留守儿童

( 2021-05-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黄辉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刘律师,是你们让小瑞的生活费有了着落,帮我们度过最困难的那段日子,感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的温暖。”5月27日,江西省南昌市留守儿童小瑞(化名)的叔叔在接听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的回访电话时激动地说。
  小瑞生于2011年,父亲于2018年6月病故。母亲韩某为给丈夫治病四处借债,因无力偿还被债权人之一熊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韩某偿还借款本金41.9万元并支付利息。
  2019年9月韩某自杀身亡,熊某向法院申请变更韩某的法定继承人小瑞为被告。小瑞的爷爷奶奶均已年迈,其叔叔于2020年4月代为向南昌市青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青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江西阳中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斌承办此案。
  刘新斌仔细审阅了原告的全部诉讼材料,确认原告的证据确实充分、债权真实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代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而原告提交的关于韩某遗产的证据只有韩某生前购买商品房所支付的首付款17.7万元,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找到其他遗产,这笔遗产尚不够清偿熊某这一名债权人的债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考虑到小瑞属于上述情形,刘新斌向法庭提出,韩某17.7万元遗产尚不够小瑞成年之前所需的生活费,请求将这笔遗产全部留给小瑞,遭到原告的反对。
  为了平衡保护小瑞及债权人利益,刘新斌开展了大量调查工作,并向法官申请律师调查令到银行调取韩某的交易明细,查找了数百页、多达数千笔的交易记录,仍未查清韩某的资金去向及法律关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为小瑞保留了10万元遗产。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
  近年来,南昌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尤其在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南昌市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关爱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咨询热线等阵地作用,开辟了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向留守儿童家庭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实行随来随办,最大限度地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南昌市司法局副局长万文革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据介绍,南昌市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留守儿童”等系列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律师深入基层、学校,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生动形象的案例讲解违反法律法规的严重后果。
  “两年来,南昌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案件120多件,为受援人及其家庭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多万元,为留守儿童开展法治讲座60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读本两万余份,接待相关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万文革说,南昌法律援助机构会在案件办结后进行回访,努力处理好案件遗留问题,有效解决留守儿童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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