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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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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六一”法治大礼包给“少年的你”
· 我眼里的法律
·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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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安思危 祖国长安
· 一次讲座激发我们对法律的憧憬
· 学法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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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在心中

( 2021-05-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5月19日,在“法律与我”普法宣讲课上,法治副校长邓文军警官给我们讲了一个案例,让我深有感触。
  案例的内容是:5月5日,家住梅城的小女孩小珍(化名)趁妈妈睡觉时偷玩其手机。看到微信群里有人发出扫二维码领取福利的广告,小珍就添加对方为好友,第一次对方让小珍扫码转账23.45元,当即小珍就获得3888元的“转账福利”。觉得好玩的小珍就按对方操作继续转账,先后转账40余次,累计被骗将近两万元。
  网络带给了我们很多便利,我们可以通过网络上网课、查阅资料,方便快捷地从外界获取知识。但是,网络上也有看不到脸的坏人,他们会利用“新奇事物”来吸引小孩子,比如不明链接、扫码领福利、虚假广告弹窗等等,我们年龄小、阅历浅,若不具备相应的网络防范知识,一不小心,就可能上当受骗。
  以前总觉得自己还小,法律离我很远,但通过这节课,我知道了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关于“预防未成年学生网络沉迷和网络安全风险”的内容,就是要培养和提高我们的网络素养,增强我们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我们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在网络上看到一些不明链接或是危害我们身心健康的内容时,应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报告以及删除,而不是带着好奇心去尝试。“好奇害死猫”,往往一个尝试就让自己像上面案例中的小女孩一样追悔莫及,甚至让自己的爸爸妈妈痛心疾首。
  作为小学生,我们要听从老师和家长的教导,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从小培养法律意识,把法律学在心中,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小公民。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光远小学501班  李睿
  本报记者 邓君 本报通讯员 冯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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