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中缝 周里艳(又名周艳):本院受理原告马朝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胡长山、王国琼:本院受理原告徐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7日10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卢向平:本院受理原告王少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8日10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卢向平:本院受理原告曾威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8日10时3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卢向平:本院受理原告谢玉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8日11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向生珍:本院受理原告蒋仁贵与被告向生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8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剡增国: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北白象北泰纸箱加工厂与被告剡增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52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舒发杰:本院受理原告八达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舒发杰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101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黄万文、温州万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欣与被告黄万文、温州万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1年8月19日14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宣浩强:本院受理原告刘腾与被告宣浩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1年8月20日8时5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鲍兴春:本院受理原告徐梁与被告鲍兴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1年8月20日10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尹纯宝、臧敏:本院受理孟庆银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621民初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涡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刘服从:本院受理仇惠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朱莹:本院审理原告蔡高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志龙:本院审理原告丁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剑伟:本院受理周荣良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祯:本院受理华维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顾海宏:本院受理韦立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孙全保: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全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218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3944号 罗震宇:本院受理原告夏志兵与被告罗震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8月27日14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574号 李梦杰:原告黄胜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2021)浙0382民初4574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简式裁判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定于2021年8月27日09:20在本院小法庭(一)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冯君华、冯忠飞: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冯君华、冯忠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100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朱德平:本院受理原告詹恭育与被告朱德平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27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上海谷仁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张卫兵、张朝香:本院受理原告肖彦军诉你方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五个严禁”规定、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洁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上海谷仁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张卫兵、张朝香:本院受理原告周晓萍诉你方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五个严禁”规定、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洁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上海谷仁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张卫兵、张朝香:本院受理原告郭琳诉你方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五个严禁”规定、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洁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汪玲:原告李胜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晓青:原告王德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余和兵:本院受理张晓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及交费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正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
|
人民法院公告
|
|
|
|
( 2021-05-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
2/3中缝 周里艳(又名周艳):本院受理原告马朝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胡长山、王国琼:本院受理原告徐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7日10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卢向平:本院受理原告王少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8日10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卢向平:本院受理原告曾威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8日10时3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卢向平:本院受理原告谢玉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8日11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向生珍:本院受理原告蒋仁贵与被告向生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8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剡增国: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北白象北泰纸箱加工厂与被告剡增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52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舒发杰:本院受理原告八达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舒发杰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101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黄万文、温州万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欣与被告黄万文、温州万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1年8月19日14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宣浩强:本院受理原告刘腾与被告宣浩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1年8月20日8时5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鲍兴春:本院受理原告徐梁与被告鲍兴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1年8月20日10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尹纯宝、臧敏:本院受理孟庆银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621民初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涡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刘服从:本院受理仇惠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朱莹:本院审理原告蔡高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志龙:本院审理原告丁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剑伟:本院受理周荣良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祯:本院受理华维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顾海宏:本院受理韦立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孙全保: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全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皖0422民初218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3944号 罗震宇:本院受理原告夏志兵与被告罗震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8月27日14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4574号 李梦杰:原告黄胜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2021)浙0382民初4574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简式裁判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定于2021年8月27日09:20在本院小法庭(一)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冯君华、冯忠飞: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冯君华、冯忠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100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朱德平:本院受理原告詹恭育与被告朱德平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27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上海谷仁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张卫兵、张朝香:本院受理原告肖彦军诉你方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五个严禁”规定、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洁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上海谷仁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张卫兵、张朝香:本院受理原告周晓萍诉你方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五个严禁”规定、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洁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上海谷仁堂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张卫兵、张朝香:本院受理原告郭琳诉你方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五个严禁”规定、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洁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汪玲:原告李胜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晓青:原告王德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705民初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余和兵:本院受理张晓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422民初954号民事判决书及交费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正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