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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1-05-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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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大伟:本院受理原告吴长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正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卜光耀:本院受理原告李修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正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邓光:本院受理原告张传兰诉你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02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夏科举:本院受理朱国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曾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
贵州省心缘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余长寿诉被告贵州省心缘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肖云峰、铜仁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502民初17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槐清江:本院受理霍宪国与被告槐清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程忠凯:本院受理苏日波与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程忠凯劳务合同纠纷(2021)辽0304民初191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高新审判区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程忠凯:本院受理左广苏与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程忠凯劳务合同纠纷(2021)辽0304民初191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公布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高新审判区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3919号 闵忠秀:我院受理原告王苏芳与被告闵忠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3604号 滕灵超、周双丰、吴纪献:我院受理原告滕林斌与被告滕灵超、周双丰、吴纪献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3372号 胡兵兵:我院受理原告阮海萍与被告胡兵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大荆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1524号 周炜: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志金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周炜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8月26日10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2883号 毛定对:本院受理原告陈德余与被告毛定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力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8月26日09时3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2民初2710号 吴康荣、钱旭元、郑宝华、吴再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岐支行与被告吴康荣、钱旭元、郑宝华、吴再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1年08月26日0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陈春亚、亓明梅:本院受理周娅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21)皖1202民初399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赵兴龙:本院受理原告蔡春顺诉你与纪执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津0118民初7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齐怀德:本院受理原告牛成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林正松:本院受理原告黄林林、吕云江与被告林正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97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原告黄林林、吕云江撤回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林正松:本院受理原告吕申慧与被告林正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97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原告吕申慧撤回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余姚市元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鑫:本院审理原告浙江强力控股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634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温州量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孙国伟:本院受理(2021)浙0382民初3723、3730号原告陈金鹏、吴传合与被告温州量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孙国伟劳务合同纠纷两案,因你们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文书上网通知书、诉讼须知及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本案定于2021年9月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郑红君:本院受理的(2021)川0311民初976号原告罗小仙诉被告郑红君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罗小仙请求判决与被告郑红君离婚。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瓦市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孙玉梅:本院受理庞陈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孟庆和、中盛卫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淑敏、天津隆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郑献禄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被告袁金乐:本院受理原告江宏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13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陈润权:本院受理潘飞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923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曾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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