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和劳动纪律的下列长期不在岗人员,限公告之日30天内,到公司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者,我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名单如下:
  刁世斌、姚文宇、徐立珍、索晓锋、康贝、郝凤、曹春伟、冯欣、杨杰、王新博、张健、孙玉全、安雅娣、王玉辉、仇佩桐、陈阳、张伟、亢凯凯、陈小锋、刘建波、杨鹏、朱凯、孙华俭、刘晨、张小梅、袁青、王志阳、杨志宏、谢春梅、丁杰强、强安乐、张天勇、余宏伟、谷辉、龚雪平、李建波、冉清超。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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