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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法院建立自动履行备案机制

( 2021-05-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为鼓励和促进当事人履行裁判义务,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自动履行备案机制。某食品公司是新津法院受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告,经调解,双方纠纷得以解决,但该企业担心涉诉会对企业融资和信贷产生不良影响。面对当事人的顾虑,承办法官当即告知企业负责人,在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可向法院报备履行情况,法院核实后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就其已主动履行完毕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予以证明。此举在帮助企业修复信用的同时,推动了市场主体的良性发展。
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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