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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满素:本院受理的原告杨二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2828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米贤春:原告王长宝与被告米贤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903民初6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米贤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长宝借款人民币9 5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本金9 5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5日始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进行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米贤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唐兴林:原告彭华忠与被告唐兴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903民初9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唐兴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彭华忠支付尚欠租金人民币13 5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为:以本金13 5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6月30日始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三倍为标准进行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彭华忠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 176元,由被告唐兴林负担3 000元,原告彭华忠负担176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83号 潘长明(住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葛公镇永正村五组2号,公民身份号码:342921198709181513):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五金城昇华水电材料经营部与被告潘长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潘长明支付原告永康市五金城昇华水电材料经营部货款4274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19年7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150元,由被告潘长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432号 胡华晖(住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廊下新村8号303室,公民身份号码:330722199605231420):本院受理原告王娉婷与被告胡华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胡华晖归还原告王娉婷欠款45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从2019年7月1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096元,由被告胡华晖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482民初1548号 张抗战(身份证号码:341224198804015310):本院受理原告马平战诉你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30日。本院定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1)桂0123民初614号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胜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9时30 分在本院那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2021)桂0123民初618号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胜新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8月11日上午9时30 分在本院那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147号 刘传红:本院受理原告罗淑云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255号 李乐存: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兴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14号 张维国:本院受理原告吴继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4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590号 何广喜:本院受理原告徐州一江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3590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657号 安徽富利玛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达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2657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077号 周燕翔:本院受理周锦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459号 欧阳俊:本院受理原告张爱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案件受理费催缴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229号 晏海盟:本院受理原告卢翔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569号 时永华、时旭辰、郭继江:本院受理原告韩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王江生、固镇县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徐琪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154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徐琪美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5万元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2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王江生、固镇县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丁继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1550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丁继芳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4.5万元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2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10时整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663号 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新余欢乐大世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6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提存公告 【石榴壳】平台余额资金未提现出借人:深圳市普惠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已自愿退出网贷行业,并声明对出借人进行了100%本息兑付,但仍有部分出借人账户存在兑付资金未提现。上述出借人账户未提现资金已提存至本处,请出借人及时到本处领取提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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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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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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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满素:本院受理的原告杨二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2828民初3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米贤春:原告王长宝与被告米贤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903民初6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米贤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长宝借款人民币9 5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本金9 5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5日始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进行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米贤春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唐兴林:原告彭华忠与被告唐兴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903民初9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唐兴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彭华忠支付尚欠租金人民币13 5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为:以本金13 5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6月30日始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三倍为标准进行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彭华忠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 176元,由被告唐兴林负担3 000元,原告彭华忠负担176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383号 潘长明(住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葛公镇永正村五组2号,公民身份号码:342921198709181513):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五金城昇华水电材料经营部与被告潘长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潘长明支付原告永康市五金城昇华水电材料经营部货款4274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19年7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150元,由被告潘长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432号 胡华晖(住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廊下新村8号303室,公民身份号码:330722199605231420):本院受理原告王娉婷与被告胡华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胡华晖归还原告王娉婷欠款45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从2019年7月1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1096元,由被告胡华晖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482民初1548号 张抗战(身份证号码:341224198804015310):本院受理原告马平战诉你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30日。本院定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1)桂0123民初614号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胜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8月10日上午9时30 分在本院那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2021)桂0123民初618号 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胜新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8月11日上午9时30 分在本院那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147号 刘传红:本院受理原告罗淑云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255号 李乐存: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兴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14号 张维国:本院受理原告吴继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14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590号 何广喜:本院受理原告徐州一江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3590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657号 安徽富利玛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达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2657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077号 周燕翔:本院受理周锦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459号 欧阳俊:本院受理原告张爱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案件受理费催缴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2229号 晏海盟:本院受理原告卢翔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3569号 时永华、时旭辰、郭继江:本院受理原告韩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王江生、固镇县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徐琪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154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徐琪美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5万元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2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王江生、固镇县大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丁继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323民初1550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丁继芳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4.5万元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2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10时整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663号 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新余欢乐大世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昌市南海沐浴餐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6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提存公告 【石榴壳】平台余额资金未提现出借人:深圳市普惠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已自愿退出网贷行业,并声明对出借人进行了100%本息兑付,但仍有部分出借人账户存在兑付资金未提现。上述出借人账户未提现资金已提存至本处,请出借人及时到本处领取提存款项。 因未及时提现出借人数量多,详细名单请关注我处官方网站(http://www.psgzc.com/)查询。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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