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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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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一听说检察官要来上课,我们都早早地坐在教室里等着。”在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小学,一提起上法治课,孩子们争相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如今,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送法进校园,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已成为常态化工作之一。 “法治副校长在全区中小学实现全覆盖,仅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举措之一。”石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全生说,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下达后,石龙区检察院迅速行动,从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到严把教师入口关,再到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检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安全防火墙,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校园全覆盖、家庭全覆盖、社会各阶层人员全覆盖,有力推动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地生根。 法治副校长提供菜单式课程 “我小时候和你们一样,光知道读书学习,不知道同学受欺负了该如何帮助……”前不久,王全生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辖区平顶山市第三十二中学,结合身边故事和鲜活案例,从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的特点、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法律责任、青少年自我保护方法等方面,阐述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截至目前,石龙区18所中小学校全部都由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他们定期组织学生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观看法治教育片、举办法律知识小测试等,做好孩子们的法治引路人,推动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我们特别欢迎检察官到学校给孩子们上课,他们的身份让学生们很信任,又有专业法律知识,讲课有趣,很受学生欢迎。”不少老师说,检察干警还按学生兴趣特点,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探索和创新。 “坏人都是什么样,你可不要凭想象,熟人生人均可能,要提防!隐私部位很重要,内衣内裤都遮牢,若有他人想碰触,大哭叫!”石龙区检察院与区教体、广电等单位共同编制的防范“三句半”,不少学生都熟记于心。 “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巡讲活动覆盖了全区所有中小学,‘菜单式’巡讲课程内容延伸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犯罪预防,全面兼顾不同年龄段的受教群体。”石龙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吕旭东深有感触地说。 关爱青少年形成大格局 “这里四处洋溢着关爱气氛,见证着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的力量!”石龙区委书记王玉娟介绍。建在石龙区检察院的青少年关爱中心,不仅孩子们喜欢去,社会各界人士也经常被邀请去参观、座谈。 石龙区检察院青少年关爱中心本着“预防是最好的保护”的原则,围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主题分为法治教育展示区、多功能心理疏导区、法制课堂授课区、青少年自主学习图书区四大功能区,主题分为“法系篇”“安全篇”“体验篇”“典案篇”,从我国主要法律法规的简介到典型案例纪实和服刑人员的狱中忏悔,内容与形式均颇丰富。 现在,青少年关爱中心不仅仅是中小学师生常来的场所,石龙区检察院还定期邀请区教体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以及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负责人,利用这个中心通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共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措施,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大格局得以形成。 “一对一”帮扶“问题儿童” 对涉罪和受害的未成年人,石龙区检察院在为其严格“保密”的前提下,“一对一”进行帮扶,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阴影,重新找回童年的快乐。 王某涉罪后,一见到检察干警就紧张,自卑感强,在检察干警的帮扶下,他能敞开心扉与干警交流,变得越来越坦荡。如今,他已顺利回归学校,重新成为阳光男孩。 石龙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有的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性格孤僻,更需要关爱。院党组果断决定,联合学校对贫困家庭儿童和留守儿童进行摸底,“一对一”结对帮扶。检察干警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定期随访监护失学辍学、患病残疾等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促使他们健康幸福地成长。 在入户走访中,每个社区由两名检察干警负责,联合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聊家常等方式,宣传“一号检察建议”,增进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和了解,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报告。 一位孩子家长专门给石龙区检察院致信说,检察干警植根于孩子身边,成为孩子和家庭身边的“眼睛”,帮助发现问题;成为孩子和家庭的“嘴巴”,帮助呼吁问题;成为孩子和家庭的“双腿”,帮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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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未检植根于孩子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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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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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一听说检察官要来上课,我们都早早地坐在教室里等着。”在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小学,一提起上法治课,孩子们争相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如今,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送法进校园,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已成为常态化工作之一。 “法治副校长在全区中小学实现全覆盖,仅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举措之一。”石龙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全生说,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下达后,石龙区检察院迅速行动,从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到严把教师入口关,再到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检校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安全防火墙,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校园全覆盖、家庭全覆盖、社会各阶层人员全覆盖,有力推动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地生根。 法治副校长提供菜单式课程 “我小时候和你们一样,光知道读书学习,不知道同学受欺负了该如何帮助……”前不久,王全生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辖区平顶山市第三十二中学,结合身边故事和鲜活案例,从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的特点、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法律责任、青少年自我保护方法等方面,阐述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截至目前,石龙区18所中小学校全部都由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他们定期组织学生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观看法治教育片、举办法律知识小测试等,做好孩子们的法治引路人,推动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我们特别欢迎检察官到学校给孩子们上课,他们的身份让学生们很信任,又有专业法律知识,讲课有趣,很受学生欢迎。”不少老师说,检察干警还按学生兴趣特点,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探索和创新。 “坏人都是什么样,你可不要凭想象,熟人生人均可能,要提防!隐私部位很重要,内衣内裤都遮牢,若有他人想碰触,大哭叫!”石龙区检察院与区教体、广电等单位共同编制的防范“三句半”,不少学生都熟记于心。 “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巡讲活动覆盖了全区所有中小学,‘菜单式’巡讲课程内容延伸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犯罪预防,全面兼顾不同年龄段的受教群体。”石龙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吕旭东深有感触地说。 关爱青少年形成大格局 “这里四处洋溢着关爱气氛,见证着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的力量!”石龙区委书记王玉娟介绍。建在石龙区检察院的青少年关爱中心,不仅孩子们喜欢去,社会各界人士也经常被邀请去参观、座谈。 石龙区检察院青少年关爱中心本着“预防是最好的保护”的原则,围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主题分为法治教育展示区、多功能心理疏导区、法制课堂授课区、青少年自主学习图书区四大功能区,主题分为“法系篇”“安全篇”“体验篇”“典案篇”,从我国主要法律法规的简介到典型案例纪实和服刑人员的狱中忏悔,内容与形式均颇丰富。 现在,青少年关爱中心不仅仅是中小学师生常来的场所,石龙区检察院还定期邀请区教体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以及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负责人,利用这个中心通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共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措施,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大格局得以形成。 “一对一”帮扶“问题儿童” 对涉罪和受害的未成年人,石龙区检察院在为其严格“保密”的前提下,“一对一”进行帮扶,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阴影,重新找回童年的快乐。 王某涉罪后,一见到检察干警就紧张,自卑感强,在检察干警的帮扶下,他能敞开心扉与干警交流,变得越来越坦荡。如今,他已顺利回归学校,重新成为阳光男孩。 石龙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有的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性格孤僻,更需要关爱。院党组果断决定,联合学校对贫困家庭儿童和留守儿童进行摸底,“一对一”结对帮扶。检察干警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定期随访监护失学辍学、患病残疾等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促使他们健康幸福地成长。 在入户走访中,每个社区由两名检察干警负责,联合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聊家常等方式,宣传“一号检察建议”,增进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和了解,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报告。 一位孩子家长专门给石龙区检察院致信说,检察干警植根于孩子身边,成为孩子和家庭身边的“眼睛”,帮助发现问题;成为孩子和家庭的“嘴巴”,帮助呼吁问题;成为孩子和家庭的“双腿”,帮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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