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共法律服务
9 7/9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走进园区商圈
· 济宁法援:规范化建设让 “中彩金” 更出彩
· 青岛跨界衔接联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 海南临高村社组织换届有了“法律智囊”
· 阜新规范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阜新规范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 2021-04-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本报讯 记者韩宇针对非法律服务机构非法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妨碍法律秩序、社会管理秩序,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问题,近日,辽宁省阜新市司法局在市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律师协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和整顿阜新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8个方面的整治范围,包括未经登记的各类法律咨询公司、服务公司;法律咨询公司、服务公司违规代理诉讼,超审批范围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以外违规设立办公室、接待室;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坐班执业,从事法律服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进行利益输送,干涉或影响案件审理;冒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外地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未经批准擅自在阜新市设点执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各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意见要求,各部门依责任分工和职责权限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查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选择正规合法的法律服务机构,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逐步构建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