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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跨界衔接联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 2021-04-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 本报记者 曹天健 本报通讯员 徐绍阳

  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近日联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青岛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联动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协同衔接工作机制,推动青岛市村(社区)普遍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动调解工作站,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解纷机制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贯通,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
  青岛市司法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青岛市司法局坚持从系统观念出发,促进行政系统内部相互作用、有机协同、同向发力,创新性地建立跨部门联动调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工作优质资源,推动基层人民调解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衔接联动,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排查化解劳资纠纷,方便企业、群众就近调处劳动人事争议。
  据介绍,青岛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引导调解组织加强与当地仲裁机构沟通协调,推行“调解+仲裁”模式,逐步落实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等制度。
  “前移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端口,有效推动调解与仲裁有效衔接,既是行政部门合作共赢的典范,也是坚持以我为主和为我所用系统观念的大胆尝试,有效节约了行政资源,实现边际效益最大化,提高了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这位负责人说,今年一季度,青岛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6起,仲裁调解、人民调解结案230起,调解结案率达66.5%。
  据了解,办法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首次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触角延伸至村(社区),夯实基层调解工作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办法明确规定,在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所)设立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工作室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村(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动调解工作站。联调工作站在区(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开展调解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劳动人事争议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指导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搬到劳动者家门口、企业厂房边,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劳动人事争议的源头治理。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青岛市已成立1470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选聘2140名调解员。
  办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首次明确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模式,将青岛市126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部纳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借助专业力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劳动人事争议风险,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为进一步提升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法治思维和专业水平,以系统大培训推动队伍大整合、能力大提升,青岛市司法局联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启动村(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题技能培训工程。首期培训活动共计对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村(社区)组织负责人等476人进行培训,全部学员均通过培训考核,获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书。
  通过搭建部门协作培训平台,集中力量针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靶向业务培训,青岛市计划用两个月时间举办100期专场培训会,输送1万余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打造一支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
本版制图/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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