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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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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鹏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精心谋划,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标准,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以案弘道 “感谢海东法院法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为我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闹心事。”今年3月25日,杨某花在法庭上说。 杨某花与马某花是多年相识的朋友,2017年以来两人有借贷关系。双方发生矛盾后,杨某花到法院起诉要求马某花偿还借款23000元。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驳回,杨某花不服提起上诉。 海东中院速裁团队法官通过多方走访了解案情,开庭期间耐心听取杨某花的陈述和马某花的辩解,认为其中有两笔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属于合法借贷,应受法律保护。基于诚实守信原则,在法庭上,法官先是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又运用法理及当地借款风俗习惯进行说服教育。庭审结束后,马某花认可借了两万元,出具两万元借条并承诺今年年底还清,该案得以撤诉结案。 海东中院副院长马文祥说:“近年来,海东法院坚持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注重在司法裁判中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以案弘道、以法为媒,通过司法案例,推动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社会风尚。” 巡回审判 “下面请被告发表辩论意见……”3月23日上午11时,海东市民和县官亭镇政府会议室正井然有序地进行着一场庭审。这是一起吕某与白某、包某分家析产纠纷上诉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当事人人数较多、居住地离法院较远、当事人年龄较大等因素,本着方便群众就近诉讼的原则,决定到案发地就地开庭审判。 “扛着国徽到群众家里、田间地头开庭,这只是法院巡回审判的一个缩影。少坐堂问案,多巡回办案,把更多的方便送给群众,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头,为当事人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该院马丽华专委在介绍巡回审判工作经验时说。 为解决群众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海东中院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在直接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向老百姓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同时,海东中院坚持教育整顿与提升审判质效相结合,开展开门纳谏活动,携卷走访乡镇、社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社区代表发放《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表》,广纳民意,问需于民,夯实法院工作的群众基础。 诉源治理 干净整洁的立案大厅、多元集约的功能设置、高效便捷的窗口服务……海东中院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纠纷,深化诉源治理,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海东中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建立集纠纷预防、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格局;建立健全网上诉讼机制,实现网上服务无障碍;推进速裁团队建设,设置调解前置程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2018年6月21日,青海某物业管理公司与朱某因建筑面积1714.54㎡的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发生纠纷,朱某拒缴物业费。该物业公司将朱某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作出朱某给付物业费86204.3元判决后,朱某以该公司未尽维修管理之责等为由提起上诉。 案件受理后,海东中院诉裁团队考虑到该案涉及的不仅仅是物业公司和一名业主的合同纠纷,若不能在源头上和平处理解决,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了打开双方心结,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查明事实、分清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法庭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释法明理,促成双方互谅互让、消除隔阂,最终达成朱某在今年6月30日前付清76204.3元物业服务费的调解协议。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诉裁团队受理各类诉讼案件80件,审结71件。针对部分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合同签订、管辖权约定、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未成年人法律观念淡薄等,海东中院及时向党委政府、单位、企业、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从源头上指导化解纠纷。 法治宣传 “为了保护被害人权益,加大了对高空抛物打击力度……”3月30日,海东中院民一庭庭长霍成伯走进青海电视台《谈典说法》栏目直播间,以《高空抛物的过与责》为题为观众解读民法典,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截至3月底,该院已配合录制了《海东市敲响民法典实施以来的第一槌》《健身房易主 会员该咋办》等六期节目。 4月1日,海东法院部分干警赴平安区乐都路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宣传志愿活动,为群众发放民法典知识问答等热点普法材料,并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海东中院持续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开辟“以案释法”“案例新闻”“普法课堂”等专栏。针对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责任、赡养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向群众发放宣传册,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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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中院深耕“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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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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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鹏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精心谋划,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标准,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以案弘道 “感谢海东法院法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为我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闹心事。”今年3月25日,杨某花在法庭上说。 杨某花与马某花是多年相识的朋友,2017年以来两人有借贷关系。双方发生矛盾后,杨某花到法院起诉要求马某花偿还借款23000元。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驳回,杨某花不服提起上诉。 海东中院速裁团队法官通过多方走访了解案情,开庭期间耐心听取杨某花的陈述和马某花的辩解,认为其中有两笔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属于合法借贷,应受法律保护。基于诚实守信原则,在法庭上,法官先是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又运用法理及当地借款风俗习惯进行说服教育。庭审结束后,马某花认可借了两万元,出具两万元借条并承诺今年年底还清,该案得以撤诉结案。 海东中院副院长马文祥说:“近年来,海东法院坚持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注重在司法裁判中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以案弘道、以法为媒,通过司法案例,推动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社会风尚。” 巡回审判 “下面请被告发表辩论意见……”3月23日上午11时,海东市民和县官亭镇政府会议室正井然有序地进行着一场庭审。这是一起吕某与白某、包某分家析产纠纷上诉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当事人人数较多、居住地离法院较远、当事人年龄较大等因素,本着方便群众就近诉讼的原则,决定到案发地就地开庭审判。 “扛着国徽到群众家里、田间地头开庭,这只是法院巡回审判的一个缩影。少坐堂问案,多巡回办案,把更多的方便送给群众,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头,为当事人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该院马丽华专委在介绍巡回审判工作经验时说。 为解决群众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海东中院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巡回办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在直接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向老百姓普及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同时,海东中院坚持教育整顿与提升审判质效相结合,开展开门纳谏活动,携卷走访乡镇、社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社区代表发放《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表》,广纳民意,问需于民,夯实法院工作的群众基础。 诉源治理 干净整洁的立案大厅、多元集约的功能设置、高效便捷的窗口服务……海东中院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纠纷,深化诉源治理,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海东中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建立集纠纷预防、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等为一体的诉讼服务格局;建立健全网上诉讼机制,实现网上服务无障碍;推进速裁团队建设,设置调解前置程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2018年6月21日,青海某物业管理公司与朱某因建筑面积1714.54㎡的商铺物业管理服务发生纠纷,朱某拒缴物业费。该物业公司将朱某告上法庭。一审法院作出朱某给付物业费86204.3元判决后,朱某以该公司未尽维修管理之责等为由提起上诉。 案件受理后,海东中院诉裁团队考虑到该案涉及的不仅仅是物业公司和一名业主的合同纠纷,若不能在源头上和平处理解决,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了打开双方心结,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查明事实、分清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法庭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释法明理,促成双方互谅互让、消除隔阂,最终达成朱某在今年6月30日前付清76204.3元物业服务费的调解协议。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诉裁团队受理各类诉讼案件80件,审结71件。针对部分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合同签订、管辖权约定、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未成年人法律观念淡薄等,海东中院及时向党委政府、单位、企业、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从源头上指导化解纠纷。 法治宣传 “为了保护被害人权益,加大了对高空抛物打击力度……”3月30日,海东中院民一庭庭长霍成伯走进青海电视台《谈典说法》栏目直播间,以《高空抛物的过与责》为题为观众解读民法典,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截至3月底,该院已配合录制了《海东市敲响民法典实施以来的第一槌》《健身房易主 会员该咋办》等六期节目。 4月1日,海东法院部分干警赴平安区乐都路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宣传志愿活动,为群众发放民法典知识问答等热点普法材料,并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海东中院持续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开辟“以案释法”“案例新闻”“普法课堂”等专栏。针对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责任、赡养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向群众发放宣传册,有针对性地进行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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